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金泰: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8-06  

						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 金 泰    公告编号:2013-047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于 2013 年 8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 ,会议通知于 2013 年 7

月 31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应出席会议的
董事共 8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 8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更正后的《2010 年度财务报告》、《2011

年度财务报告》、《2012 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
http://www.sse.com.cn/的《山东审计报告(2010 年度)》、《审计报

告(2011 年度)》、《审计报告(2012 年度)》。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

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10 年度、2011 年度、

2012 年度)。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出资港币 2000 万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拟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如下:

    1、公司名称: 金泰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港币2000万元,公司出资比例占100%;

    3、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人民币资金换汇,作为对

 香港公司投资的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拟定经营范围:贸易、咨询(以香港公司注册处及商业登记

署登记为准);

    在香港设立公司需要商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及其他主管部门审

批通过后方可实施,能否成功设立存在不确定性。

    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


                                 2
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出资港币 2000 万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为此,公司决定向公司股东北京新

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2000 万元港币(或等值人民币)。并

授权公司经理层与公司股东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签订

借款协议,借款期限为一年,不计利息。公司对该项借款无相应抵押

或担保。

    关联董事黄宇、齐万彤、陈焕智、郭东平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八月七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