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金泰: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补充公告2013-08-27  

						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 金 泰   公告编号:2013-053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5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
整的议案》,公司于2013年8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
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税款和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补充说明。
    公司税款滞纳金:2010 年年初累计应计提金额 12,934,730.79
元,2010 年应计提金额 1,861,239.34 元,2011 年应计提金额
1,911,443.30 元,2012 年应计提金额 1,982,621.18 元;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应计提金额 18,690,034.61 元。
    社会保险费滞纳金:2011 年应计提金额 695,709.92 元,2012 年
应计提金额 1,605,490.19 元;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应计提金
额 2,301,200.11 元。
    由于公司经营困难,现金流严重不足,公司部分员工因公司拖欠
社会保险费不断上访,公司相关领导一直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希望
相关政府部门能够对公司税款滞纳金和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给予减免,
故在各期财务处理时未计提税款滞纳金和社会保险费滞纳金,以前年
度未计提相关滞纳金的会计差错存在客观原因和主观误解。公司结合


                                1
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就相关问题在济南市政府多次组织的协调会议
上与济南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最后得出结论,税
收征收管理法和社会保险法规定的滞纳金地方政府无权减免,因此公
司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差错更正,计提了税款滞纳金和社会
保险费滞纳金。
    二、核销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的补充说明。
    公司在上市前就已取得的位于金宫山庄的土地授权于山东兴泰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实业)进行开发,授权时未约定
利益分配的具体方式。上市前公司在金宫山庄土地上建设了培训中
心、教育中心等四宗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自 2002 年 1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后,由于公司就土地开发利
益分配问题与兴泰实业存在较大纠纷,并就此发生过冲突,公司管理
层与兴泰实业沟通不畅,难以了解对方土地开发的具体情况,无法确
认土地上原四宗房屋建筑物的状况。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尽职调查过程
中,公司、保荐机构相关人员通过至相关政府部门查阅资料,保荐机
构相关人员到金宫山庄现场查验,发现原有房屋已不存在。公司通过
寻访兴泰实业的个别老员工,了解当时土地的开发进展情况,得知公
司拥有的金宫山庄中的四宗房屋建筑物已于 2003 年被拆除。公司根
据上述事实,对金宫山庄中的四宗房屋建筑物的会计处理进行了差错
更正。
    公司曾多次请求相关政府部门协助公司追讨上市公司应得利益。
公司还将进一步采取相关措施。
    三、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公司已按相关规定确定会计差错
更正事项的责任人,并已按规定采取追责措施。
    公司董事长对会计处理不准确、金宫山庄房屋不知情负有责任,
已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专业学习,及时掌握资产和业务的相关情况,并


                               2
向公司董事会致歉。
    公司财务总监对滞纳金未按照相关法规及时进行会计处理负有
责任,公司已要求相关会计人员不断学习会计相关知识,提高专业水
平,并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四、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7 日披露的《重大诉讼进展公告》的补
充说明。
    经向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了解,(2004)历城执字第 213 号《执
行裁定书》确未送达给公司,仅向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作了
送达。按照法律规定,《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给当事人,如未送达
系程序违法。
    五、公司董事会的致歉声明。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公
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加强对证券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和勤勉尽职的工作意识,
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