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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泰: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3-09-13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山东金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金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

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

    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    胡居洪    许领       李敏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