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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泰:关于向公司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2013-09-13  

						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 金 泰   公告编号:2013-060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关联交易情况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1、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股东北京新

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52,373,742.65 元,用于偿还深圳市奇

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矿必拓投资有限公司欠款。
    2、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公司的股东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

团有限公司,因此,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2000000 股的股份,为

公司的股东。

    2、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胡各庄镇召里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陈若文

    注册资本:160000 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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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接受委托进行物业管理(含

出租写字间)。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及借款用途

    公司决定向股东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52,373,742.65 元 , 用 于 偿 还 深 圳 市 奇 骏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36,698,742.65 元,偿还中矿必拓投资有限公司 15,675,000.00 元。

    2、借款期限:一年;

    3、本次借款不计利息,公司对该项借款无相应抵押或担保。

    4、借款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向北京新恒基房地产

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手续。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偿还债务,且公司对该项借款无相应抵押

或担保,因此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
会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

    二、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13年9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本议案提前送达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

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

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

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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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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