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泰: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3-09-23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2013年9月30日上午10:00时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酒店多功能会议厅
三、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四、主 持 人:董事长 林云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和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列席人员:见证律师
五、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和代表股份
数;
(二)主持人提名并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三)审议议案:
审议公司《关于向公司股东借款的议案》。
(四)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五)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总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六)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由公司有关董事、监事进行解答;
(七)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参会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九)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1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股东借款的议案
依据公司与深圳市奇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骏公司)
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还款协议书》,截止到 2013 年 9 月 30 日,公
司共欠奇骏公司款项本息合计为 46,698,742.65 元。公司同意在本还款
协议书生效【公司本次向公司股东借款的议案被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奇骏公司签订的《还款协议书》才正式生效】之
日起 2 日内以现金的方式向奇骏公司偿还 36,698,742.65 元;剩余欠款
10,000,000.00 元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成功后一次性偿还奇骏公司;
奇骏公司在收到公司偿还的 36,698,742.65 元之日起,同意公司对剩余
款项 10,000,000.00 元不再计息。
依据公司与中矿必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矿必拓)签订
的附生效条件的《还款协议书》,截止到 201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共
欠中矿必拓款项本息合计为 15,675,000.00 元。公司同意在本还款协议
书生效【公司本次向公司股东借款的议案被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公司与中矿必拓签订的《还款协议书》才正式生效】之日起
2 日内以现金的方式向中矿必拓偿还 15,675,000.00 元。
为此,公司决定向 股东北京新恒基房地 产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
52,373,742.65 元。并授权公司经理层与公司股东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
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借款期限为一年,不计利息。公司对该项借款
无相应抵押或担保。
请审议。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