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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泰: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12-14  

						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 金 泰    公告编号:2013-082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公司决定于 2013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201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相关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10:00 时;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酒店多功能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于 201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
登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3 年 12 月 23 日。截止 2013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本人如果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行
使表决权(委托书见附件),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凡符合上述会议出席对象要求的股东请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 17:00
时之前到公司登记。
    登记地点:济南市洪楼西路 29 号公司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济南市洪楼西路 29 号      邮政编码:250100
    联系电话:0531-88902341             传   真:0531-88902341
   联 系 人:杨继座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2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3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13 年   月      日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
  2
         的议案》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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