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泰: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2013年年报暨恢复上市申请的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公告2014-05-14
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 金 泰 公告编号:2014-021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2013年年报
暨恢复上市申请的事后审核意见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12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下发的《关于对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13年年报暨恢复上市申请的事后审核意见函》(上证公函
[2014]0405号),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12
条、第14.2.14条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对上海证券
交易所问询事项作出解释和说明及提供补充材料,以书面形式回复上
海证券交易所,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投资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2.14 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之日后
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在此期
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
期间不计入上述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公司提供补充
材料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十个交易日。
若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同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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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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