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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泰: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2014-07-22  

						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 金 泰   公告编号:2014-029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1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下发的《关于对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4]1108号),并于2014年7月21日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作了回复。现就回复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和律师应确认 2013 年度不存在未确认的或有负债,
并出具专项意见。
    公司委托的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向公司出
具了《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1、资产查封、抵押的或有事项审核
    除已披露的查封、抵押事项外,未发现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资
产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2、未决诉讼的或有事项审核
    截止2013年12月31日,除已披露的案件外,未发现公司存在其他
未决诉讼事项。
    3、欠付职工薪酬的或有事项审核
    公司2013年度除已披露的欠付职工薪酬事项外,未发现存在尚未
确定的欠付职工薪酬事项。
    4、欠付税款的或有事项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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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2013年度除已披露的欠付税款导致的税收滞纳金外,未发现
存在尚未确定的税收滞纳金事项。
    5、合同履行的或有事项核查
    目前合同当事人均正常履行合同,未发现违约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2013年度不存在未确认的或有负债。
    公司委托的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已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山东金
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如下:
    1、资产查封、抵押的或有事项核查
    除上述已披露的查封、抵押事项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的
资产不存在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2、未决诉讼的或有事项核查
    截止2013年12月31日,除已披露的以上案件外,公司不存在其他
未决诉讼事项。
    3、欠付职工薪酬的或有事项核查
    公司2013年度除已披露的欠付职工薪酬和社会保险费事项外,未
发现存在尚未确定的欠付职工薪酬事项。
    4、欠付税款的或有事项核查
    公司2013年度除已披露的欠付税款导致的税收滞纳金外,未发现
存在尚未确定的税收滞纳金事项。
    5、合同履行的或有事项核查
    目前合同当事人均正常履行合同,尚无违约情形。
    综上所述,经律师对前述事项适当核查,公司2013年度不存在未
确认的或有负债。
    二、对于公司2013年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会计师
应出具专项意见,说明所涉及事项目前的进展情况,以及对公司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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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能力的影响。
   公司委托的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向公司出
具了《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项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 2013 年度“因经营困难,不能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职工的薪酬和社保费未按时发放和缴纳”,目前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2014 年 7 月 14 日,公司出具了《关于解决拖欠的税款及职工薪
酬事项的计划》,计划在一年内解决拖欠的职工薪酬及税款。
   (二)公司 2013 年度“因缺乏资金未能偿还到期债务,部分资
产被依法查封”,目前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已于 2014 年 4 月 28 日收到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
的终结执行的《执行裁定书》以及解除查封的《执行裁定书》,山东
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结对公司的强制执行以及解除对公司土地
【历城国用(95)字第 1001024 号、平国用(98)字第 081306069 号、
平国用(99)字第 005 号】及房产(历城 002840 号、历城 002841 号)
的查封。
    公司通过债务梳理,完成债务重组,积极解决债务问题;重要资
产解除查封,改善了资产状况及财务结构。
   (三)公司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累计亏损
44,635.30 万元,2013 年度合并净利润 2,633.74 万元,主要系子公
司金泰集团国际有限公司黄金首饰贸易实现的,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33.35 万元。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采取了如
下措施:
    1、自 2014 年初至今,公司子公司金泰集团国际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金泰国际”)黄金珠宝贸易业务稳定发展。2014 年 1-6 月金泰
国际已实现珠宝销售 10,795.35 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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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子公司金泰国际与金银珠宝生产商、新加坡销售客户已
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金泰国际于 2014 年 3 月与深圳市国君珠宝金饰有限公司和
SUPERIOR GOLDSILVER AND JEWELLERY PTE LTD 达成长期合作意向,
分别与金泰国际签订了长期合作的框架协议。
    3、2014 年 4 月 22 日,金泰国际在济南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济
南金泰珠宝有限公司),该子公司的设立和运营将为公司扩大黄金珠
宝贸易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提供了保障。
    综上,公司已制定了解决拖欠税款及职工薪酬事项的计划;公司
通过债务梳理,完成债务重组,积极解决债务问题,重要资产解除查
封,改善了资产状况及财务结构;公司子公司金泰国际开展黄金珠宝
贸易且运作良好,业务发展稳定。公司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具备持
续经营能力。
    三、若由于公司未披露的或有负债导致公司发生损失,控股股东
应承诺予以承担。
    2014年7月21日,公司已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出具
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若由于公司未披露的或有负债导致公司发生损失,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承诺予以全部承担,并在公司确认发生损失之日起,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在30日内以现金的方式补足。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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