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 金 泰 公告编号:2014-030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恢复上市的股票种类为A股,股票数量为142,773,814股 无限售流通股;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上 市交易。 2、恢复上市首日,公司A股股票简称为“NST金泰”,股票代码为 600385,公司股票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当日盘中临时停牌事宜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股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的规定执行。 3、恢复上市次日起,公司A股股票简称为“ST金泰”,股票代码 为600385,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4、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14 年 7 月 3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4】445 号《关于同意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通知》,根据安排, 公司股票将于 2014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公司提醒广 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公司历 1 年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内容,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址为 http://www.sse.com.cn。 一、绪言 本恢复上市公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而编制,旨在 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本次股票恢复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有关机构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DONG JINTAI GROUP CO., LTD.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北路 5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洪楼西路 29 号 A 股简称:ST 金泰 股票代码:600385 法定代表人:林云 董事会秘书:杨继座 联系电话:0531-88902341 传 真:0531-88902341 电子信箱:jtjt-jn@263.net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址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 http://www.sse.com.cn (二)恢复上市保荐人 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保荐代表人:胡耀飞、孙智伟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电话:021-38676666、021-38670666 传真:021-38676666、021-38670666 2 联系人:谢晶欣、何欢、季卫 (三)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单位负责人:王晖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3777号中润世纪广场18号楼14层 注册会计师:刘守堂、张中锋 电话:0536-2102678 传真:0536-2102676 (四)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 单位负责人:霍建平 办公地址:济南市山大路178号银座数码广场23楼 经办律师:季猛、王宗军 电话:0531-82397123 传真:0531-82397125 三、恢复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14年7月30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山东金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通知》(【2014】445号),通知 主要内容为: 你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报送的股票恢复 上市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和14.2.15条的规定,本 所上市委员会对你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上市委 员会的审核意见,本所决定同意你公司被暂停上市的142,773,814股 无限售流通A股在本所恢复流通。 四、公司恢复上市的程序和具体安排 (一)公司符合申请恢复上市条件的情况、提出恢复上市申请情况、 证券交易所受理申请和审核情况。 因公司2010年、2011年、2012年连续三年亏损,上海证券交易所 3 于2013年5月7日向公司下发了《关于对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上证公字[2013] 20号),公司股票自2013 年5月14日起暂停上市。 2013年4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审计 报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828,030.16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800,943.31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的净利润均为正值;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7,933,707.76元,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公司2013年期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059,348.86元,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根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恢复上市保荐书》,认 为:公司通过债务重组和豁免、转型黄金珠宝贸易业务等工作,改善 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状况,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通过开展公 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运 作规范、无重大内控缺陷。公司已具备申请恢复上市的条件,符合《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申请恢复上市条件的要求。同意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推荐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 2014年4月24日,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 事会关于符合恢复上市条件,同意申请恢复上市的决议》的议案,公 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认为公 司符合恢复上市的条件,同意公司在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五个交易 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2014 年 5 月 6 日,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 的申请。 2014 年 5 月 12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4]190 4 号《关于受理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受理公司关于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2014 年 5 月 12 日、6 月 24 日、7 月 10 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下发的《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对问询事项作出 解释和说明及提供补充材料。此后,公司按要求将恢复上市的补充申 报材料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4 年 7 月 30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同意山东金 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通知》(【2014】445 号)。 (二)恢复上市的具体安排。 1、公司恢复上市的股票种类为A股,股票数量为142,773,814股 无限售流通股;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上 市交易。 2、恢复上市首日,公司A股股票简称为“NST金泰”,股票代码为 600385,公司股票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当日盘中临时停牌事宜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股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的规定执行。 3、恢复上市次日起,公司A股股票简称为“ST金泰”,股票代码 为600385,公司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4、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三)恢复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交易限制措施。 1、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首日的开盘参考价为:公司暂停上市前最 后交易日(2013年4月25日)的收盘价为8.50元/股,公司股票恢复上 市首日开盘参考价为8.50元/股。 2、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当日盘中临时停牌 事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新股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的规定执 行。 五、董事会关于恢复上市措施的具体说明 公司因连续3年(2010年、2011年、2012年)亏损,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13年5 月14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5 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积极为 恢复上市开展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恢复 上市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 施,使公司成功实现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正值、2013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为正值、2013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壹仟万元,增强了公司的持续经营 能力及盈利能力。期间主要工作如下: (一)公司的业务和发展目标 自2013年5月公司股票暂停上市以来,公司为提高经营能力、寻 找新的盈利增长点、早日恢复上市,而在谋划业务转型、增加经营领 域方面做了多次有益尝试,最终确定了黄金珠宝贸易的转型方向。 1、黄金珠宝贸易业务的开展情况 公司于 2013 年 8 月在香港成立全资子公司金泰集团国际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金泰国际”),顺利开展黄金珠宝贸易业务,并开始积 累黄金珠宝销售业务经验、扩展销售渠道,经营情况良好。 (1)黄金珠宝贸易业务稳步发展 金泰国际自 2013 年开展黄金珠宝贸易以来,已履约完毕的采购、 销售合同情况: 金泰国际已履约完毕的采购合同如下: 合同金额 序号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合同名称 合同标的 履约期限 (万美元) 黄金首饰 含金 99.99%的黄 1 2013-01 2013.11.29 4,031.31 2013.12.31 购销合同 金镶嵌软玉首饰 含金 99.99%的黄 黄金首饰 2 2013-01 2013.12.12 金首饰、黄金镶嵌 9,597.75 2014.4.1 购销合同 软玉首饰 合计 - - - - 13,629.06 - 金泰国际已履约完毕的销售合同如下: 6 合同金额 序号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合同名称 合同标的 履约期限 (万美元) SGAJPL12 黄金首饰 含金 99.99%的黄 1 2013.12.10 4,232.86 2014.1.6 2013 销售合同 金镶嵌软玉首饰 含金 99.99%的黄 2SGAJPL1 黄金首饰 2 2013.12.20 金首饰、黄金镶嵌 4,531.45 2014.1.19 22013 销售合同 软玉首饰 含金 99.99%的黄 1SGAJPL0 黄金首饰 3 2014.1.23 金首饰、黄金镶嵌 5,206.82 2014.3.23 12014 销售合同 软玉首饰 合计 - - - - 13,971.13 - (2)与主要供应商、客户签订了长期合作框架协议 因前述合作交易情况良好,金泰国际于 2014 年 3 月与深圳市国 君珠宝金饰有限公司和 SUPERIOR GOLDSILVER AND JEWELLERY PTE. LTD.达成长期合作意向,两家公司分别与金泰国际签订了长期合作的 框架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合作单位 签订日期 合同名称 履约期限 号 1 深圳市国君珠宝金饰有限公司 2014 年 3 月 12 日 长期合作协议 2014.3.12-2017.3.11 SUPERIOR GOLDSILVER 2 2014 年 3 月 7 日 长期合作框架协议 2014.3.7-2019.3.6 AND JEWELLERY PTE. LTD. 金泰国际开展上述黄金珠宝贸易且运作良好,有效改善了上市公 司目前经营状况,提高了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 2、公司未来黄金珠宝业务发展计划 公司目前已将黄金珠宝出口贸易作为重点发展方向之一,金泰国 际黄金珠宝贸易业务的良好运作也极大改善了上市公司目前的经营 状况,提高了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随着世界经济进一步复苏及消 费者对珠宝首饰的需求转强,公司未来将面临更大的发展机遇。对此, 7 公司拟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来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黄金珠宝领 域业务: (1)积极拓展供应商及客户渠道 2014 年度,金泰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将利用位于香港这一地域优 势,积极拓展国际业务,在稳定原有客户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新的供 应商及销售客户,逐步扩大黄金珠宝贸易的经营规模,进一步提高市 场竞争力。 (2)向黄金珠宝的生产业务产业链延伸 2014 年 4 月 1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泰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在济南设立全资子公 司的议案》,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金泰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在济南市设 立全资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拟采用进料加工的方式,从国外进口黄 金,并与中国大陆的黄金珠宝加工企业签订《委托加工协议》进行委 托加工,加工后的黄金珠宝饰品将全部用于出口。济南金泰珠宝有限 公司的设立和运营将为公司扩大黄金珠宝贸易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提供有利保障。 (二)公司的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情况 1、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组织结构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公 司已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健全的 组织机构。 2、《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监事会议事规则》中有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 年修订)》、《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召集程序,表决事 项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于 2013 年 6 月选 举了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8 及《公司章程》之规定。 4、《公司章程》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公司 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违规担保的 情形。 5、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上的独立性 公司已建立并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 作规范并可以依法行使职责。山东金泰的公司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符 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范性要求、内控无重大缺陷。 (三)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1、2013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6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3 年年 报》及《审计报告》 3、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包括黄金珠宝贸易以及化学制剂药和中成 药的生产和销售。 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均不涉及黄金珠宝贸易和 医药产业,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四)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情况 1、公司自 2013 年度至今,公司不存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 本和出售资产的情形。 2、2013 年度至今公司重大资产收购行为: 2013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泰国际有限公司通过 股权转让的方式收购注册于塞舌尔共和国的华夏贸易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价款为 0 元。 3、2013 年度至今,公司没有其他拟进行资产置换、资产剥离、 资产出售或收购等行为的计划。 (五)为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而采取的其他措施 1、债务负担基本消除 通过积极开展债务梳理,顺利完成债务重组和债务豁免工作,截 9 至 2013 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为 212.93 万元,比年初余额减少 50.69%;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3,895.99 万元,比年初减少 84.67%;负 债合计 9,739.18 万元,较年初减少 21,017.46 万元,下降比例为 68.33%。 通过各项债务豁免,2013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顺 利转为正值,为 1,705.93 万元,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奠定了良好基 础。 2、资产结构优化,偿债能力有所增强 截至 2013 年末,公司资产结构及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总额 9,739.18 30,756.63 31,799.73 资产总额 11,176.21 2,536.14 3,423.13 资产负债率(合并) 87.14% 1,212.73% 928.97% 流动资产 9,097.16 338.40 930.73 流动负债 9,739.18 30,756.63 31,799.73 流动比率 0.93 0.01 0.03 2013 年度公司实施债务重组后,资产负债率由 2012 年末的 1,212.73%迅速下降至 87.14%,债务负担大幅降低;流动比率由 2012 年末的 0.01 迅速上升至 0.93,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资产 流动性、偿债能力迅速增强。 3、自 2014 年初至今,公司子公司金泰国际黄金珠宝贸易业务稳 定发展。 2014 年 1 月 23 日,金泰国际与 SUPERIOR GOLDSILVER AND JEWELLERY PTE LTD 签署了货物金额总值为 44,716,779.82 美元的《黄 金首饰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1SGAJPL012014),后于 2014 年 3 月 11 日签订《补充协议》,最终确定货物金额总值为 52,068,216.73 美元, 并于 2014 年 3 月 31 日前履行完毕。 10 2014 年 4 月 16 日,金泰国际与 SUPERIOR GOLDSILVER AND JEWELLERY PTE LTD 签署了货物金额总值为 93,209,697.00 美元的《黄 金首饰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2SGAJPL012014),该合同正在履行中。 2014 年 4 月 22 日,金泰国际与深圳国君签署了货物金额总值为 90,629,280.00 美元的《购销合同》(合同编号 2014-01),该合同正 在履行中。 金泰国际黄金珠宝贸易业务发展稳定,2014 年 1-6 月金泰国际 已实现珠宝销售 10,795.35 万美元。 4、公司子公司金泰国际与金银珠宝生产商、新加坡销售客户已 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金泰国际于 2014 年 3 月与深圳市国君珠宝金饰有限公司和 SUPERIOR GOLDSILVER AND JEWELLERY PTE. LTD.达成长期合作意向, 分别与金泰国际签订了长期合作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合作单位 签订日期 合同名称 履约期限 号 深圳市国君珠宝金饰有 2014 年 3 月 12 1 长期合作协议 2014.3.12-2017.3.11 限公司 日 SUPERIOR GOLDSILVER 2014 年 3 月 7 2 AND JEWELLERY PTE. 长期合作框架协议 2014.3.7-2019.3.6 日 LTD. 5、2014 年 4 月 22 日,金泰国际在济南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济 南金泰珠宝有限公司),该全资子公司拟采用进料加工的方式,从国 外进口黄金,并与中国大陆的黄金珠宝加工企业签订《委托加工协议》 进行委托加工,加工后的黄金珠宝饰品全部出口。该子公司的设立和 运营将为公司扩大黄金珠宝贸易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和盈利能力提供了保障。 通过各项债务豁免及债务重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优化, 资产流动性、偿债能力迅速增强。同时,公司开展黄金珠宝贸易且运 11 作良好,有效改善了上市公司目前经营状况。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 进一步提升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六、关于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已符合规定的恢复上市条件 1、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2013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已经于2014年4月24日审议通过《山东金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并已于2014年4月26日公告。 2、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 正值; 根据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计 (2014)第000098号《审计报告》,公司2013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6,828,030.16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800,943.31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正值。 3、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根据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计 ( 2014 ) 第 000098 号 《 审 计 报 告 》 , 公 司 2013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537,933,707.76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 1,000万元。 4、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根据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计 (2014)第000098号《审计报告》,公司2013年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为17,059,348.86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 净资产为正值。 5、公司暂停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和信审计 (2014)第000098号《审计报告》,公司2013年度未被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12 6、公司恢复上市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 司通过债务重组和豁免、转型黄金珠宝贸易业务等工作,改善了公司 的盈利能力和经营状况,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7、公司恢复上市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通 过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 结构、运作规范、无重大内控缺陷。 8、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 规定的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情形; (二)恢复上市保荐机构对恢复上市出具的专项意见 公司恢复上市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恢复 上市保荐书》认为:公司已具备申请恢复上市的条件,符合《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申请恢复上市条件的要求。同意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推荐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 (二)律师对恢复上市出具的专项意见 律师出具的《恢复上市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已具备《上市规 则(2013年修订)》所述之恢复上市的条件,其恢复上市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3年修订) 第14.2.1条关于恢复上市条件的规定。 七、风险分析 (一)公司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影响股票价格水平的因素较多,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经营业绩、财 务状况,还受公司经营环境、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等因素的影响而上 下波动,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变化、投资者心理变化都会给股票市 场带来影响。由于影响股市的因素较多,请广大投资者关注股市波动 的风险。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3 公司 2013 年通过全资子公司金泰国际转型开展黄金珠宝贸易业 务,目前存在供货和销售渠道单一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1、公司将加强成本管理意识,及时关注行业动态和原材料价格 走势;积极开展各项市场调研活动,并加强采购过程管理,以更好掌 握客户和终端消费者的最新需求和偏好,提升公司产品的议价能力, 从而减轻黄金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产生的不良影响。 2、因合作交易情况良好,金泰国际于 2014 年 3 月与深圳市国君 珠宝金饰有限公司和 SUPERIOR GOLDSILVER AND JEWELLERY PTE. LTD. 达成长期合作意向,两家公司分别与金泰国际签订了长期合作的框架 协议。未来公司将利用金泰国际位于香港这一地域优势,积极拓展国 际业务,在稳定原有客户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新的供应商及销售客户, 逐步扩大黄金珠宝贸易的经营规模,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欠缴相关税费和拖欠应付职工薪酬的潜在风险 截至 2013 年末,公司欠缴税收滞纳金 2,065.93 万元,公司应付 职工薪酬达 3,380.16 万元,欠缴社保滞纳金 381.85 万元; 公司由于以前年度经营困难,资金短缺,未按时缴纳相关税款, 并相应产生滞纳金,以及拖欠职工薪酬。公司存在拖欠职工薪酬的情 况,近年来已有部分职工提起仲裁或诉讼,截至目前未对公司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公司存在拖欠税款的情况,截至目前税务机关未对公司 采取相关措施;但若持续拖欠职工薪酬及税款未来存在被有关部门采 取相关措施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公司已制定2014年度经营计划,资金需求量较大,随着各项经营 计划的开展、盈利的增加及公司财务状况的有效改善,能够逐步解决 拖欠的职工薪酬及税款,公司计划在一年内解决拖欠的职工薪酬及税 款。 (四)未弥补亏损的风险 截至 2013 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4,635.30 万元。在弥补上 14 述亏损之前,公司将不能实施相关利润分配方案。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 1、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金泰国际顺利进入黄金珠宝贸易业务, 金泰国际目前运作良好,有效改善了上市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提高了 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的盈利能力。因此,公司可以利用自身盈利积累逐 步弥补上述亏损。 2、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制定了相应规划, 公司将采取积极拓展供应商及客户渠道、向黄金珠宝的生产业务产业 链延伸、做强公司黄金珠宝领域业务;同时,公司拟通过医药等其他 行业的多元化经营降低企业风险,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预计随着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大,盈利能力有望进 一步增强。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