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泰: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8-26
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 金 泰 公告编号:2014-047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8月25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
2014年8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酒店多功能会
议厅。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3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577898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4.16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记名投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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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云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黄宇、陈焕智、许领、李敏因
公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监事全部出席
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反对票 弃权 是否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数 票数 通过
(%) (%) (%)
关于在北京市
1 设立全资子公 35559855 99.39 192387 0.54 26745 0.07 是
司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下
属 子 公 司 在
2014 年 度 下 半
年 及 2015 年 度
2 7816042 97.27 192387 2.39 26745 0.34 是
向公司控股股
东借款累计不
超过5亿元人民
币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
3 35559855 99.39 192387 0.54 26745 0.07 是
章程>的议案
关联股东北京新恒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
数量为 25743813 股)、关联股东北京新恒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所
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2000000 股)对第 2 项议案《关于公司及下属
子公司在 2014 年度下半年及 2015 年度向公司控股股东借款累计不超
过 5 亿元人民币的议案》回避表决。
第 3 项议案的同意票数为 35559855 股,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
2
股份总数的 99.39%,该项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不含)的股东的表决结
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反对票 弃权 是否
议案内容 同意票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数 票数 通过
(%) (%) (%)
关于公司及下
属 子 公 司 在
2014 年 度 下 半
年 及 2015 年 度
1 7816042 97.27 192387 2.39 26745 0.34 是
向公司控股股
东借款累计不
超过5亿元人民
币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季猛先生、王宗军先
生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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