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泰: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08-27
股票代码:600385 股票简称:ST 金泰 公告编号:2014-051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14年9月12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4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
午 13:00-15:00。
4、会议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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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
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
果为准。
5、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酒店多功能
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4 发行数量
2.5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2.6 锁定期安排
2.7 上市地点
2.8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10 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
购协议>的议案》;
6、《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2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有关事宜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北京古茂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黄宇及黄舒敏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9、《关于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上述 1-2 项议案、5-9 项议案已经于 2014 年 8 月 4 日召开的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 3-4 项议案已经于 201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
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4 年 9 月 4 日。截止 2014 年 9
月 4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 1),该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
3
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凡符合上述会议出席对象要求的股东请于 2014 年 9 月 11 日
17:00 时之前到公司登记。
登记地点:济南市洪楼西路 29 号公司证券部。
(二)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
股东大会投票。
五、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济南市洪楼西路 29 号 邮政编码:250100
联系电话:0531-88902341 传 真:0531-88902341
联 系 人:杨继座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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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4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1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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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4 发行数量
2.5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2.6 锁定期安排
2.7 上市地点
2.8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10 决议有效期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4
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
5
购协议>的议案》
6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7
有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北京古茂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8
黄宇及黄舒敏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9 《关于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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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4 年 9 月 12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18 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表决事项数量 投票股东
738385 金泰投票 18 A 股股东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内容 申报价格 同意 反对 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的
1-9 号 99.00 元 1股 2股 3股
所有提案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 委托
议案内容
序号 价格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条件的议案》 1.00
2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0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1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2
2.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3
2.4 发行数量 2.04
2.5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2.05
2.6 锁定期安排 2.06
2.7 上市地点 2.07
2.8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08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2.09
7
2.10 决议有效期 2.10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4 4.00
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
5 5.00
议案》
6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6.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
7 7.00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北京古茂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黄宇及黄
8 8.00
舒敏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9 《关于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9.00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 2014 年 9 月 4 日 A 股收市后,持有公司 A 股(股票代码:
600385)股份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
“99.00 元”,申报股数填写“1 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385 买入 99.00 元 1股
2、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
投票的第 1 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
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385 买入 1.00 元 1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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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
投票的第 1 号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
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385 买入 1.00 元 2股
4、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
投票的第 1 号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
下:
投票代码 买卖方向 买卖价格 买卖股数
738385 买入 1.00 元 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
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
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
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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