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泰: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10-29
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 金 泰 公告编号:2014-063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于 2014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10 月 20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公司应出席会
议的监事共 5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 5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会
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山东
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3 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 年修订)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
作出如下审核意见:
1、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1
2、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
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 2014 年
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有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9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的《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
告正文》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山
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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