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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泰:关于申请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2015-04-25  

						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 金 泰    公告编号:2015-007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将于收到山东金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自公司提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申请到公司收到上交所的决定

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股票正常交易。


    一、公司股票暂停和恢复上市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情况的说明

    公司因2010年、2011年、2012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自2013
年5月14日起暂停上市。公司披露《2013年年度报告》后,于2014年5

月6日向上交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2014年7月30日,公司

收到上交所《关于同意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
的通知》(〔2014〕445号)。根据安排,公司股票于2014年8月6日在上

交所恢复交易,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二、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 13.3.5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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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披露恢复上市后的首份年度报告后,可以向上交所申请撤销对公

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2015年4月25日披露了恢复上市后的首份年度报告《2014

年年度报告》。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

响的情形;不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董事会会

议无法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根据

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3.1 条之规定,公司不存

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已向上交所提出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
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上交所于收到公司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自公

司提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申请到公司收到上交所的决定期间,公司不
申请股票停牌,股票正常交易。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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