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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泰: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15-04-25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山东金
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4年12
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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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及
下属主要业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的99.9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的黄金珠宝贸
易业务;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采购管理、销
售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
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
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
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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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项目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的5%<
                  利润总额潜在                        利润总额潜在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潜在错
                  错报≤利润总                        错报>利润总
   潜在错报                          报≤利润总额的
                    额的5%                              额的10%
                                           10%
                                     资产总额的1%<
                  资产总额潜在                        资产总额潜在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潜在错
                  错报≤资产总                        错报>资产总
   潜在错报                          报≤资产总额的
                    额的1%                              额的3%
                                           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
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3)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
发现该错报;
  (4)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
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具有以下特
征的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
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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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根据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程度,以涉及金额大小为标准,造
成直接财产损失超过公司资产总额1%的为重大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
失超过公司资产总额0.5%的为重要缺陷,其余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
受到外部监管机构的处罚;
   (2)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控制系统性失效;
   (4)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得到整改;
   (5)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
   (1)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
   (2)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3)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得到整改;
   (4)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
   (1)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2)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3)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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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
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要缺陷共2项。
    具体的重要缺陷分别为:
    缺陷1:
    (1)缺陷性质及影响
    公司本部因长期经营困难、资金缺乏,致使公司本部职工的薪酬
和社保费未按时发放和缴纳,未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此公司未能
很好的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也给公司的形象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2)缺陷整改情况
    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针对公司存在的职工薪酬和
社保费未按时发放和缴纳、未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事项,将积极采取
有效措施予以妥善解决,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改进公司治理,防
范经营风险,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好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权益。
    缺陷2:
    (1)缺陷性质及影响
    公司已制定《发展战略与执行管理制度》,但尚未设立相应职能
机构,未编制形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缺陷分类为运
行缺陷。因公司长期经营困难、资金缺乏,且主要业务单一,故尚未
设立发展战略委员会,也未编制发展战略规划。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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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扩大、多元化经营的开展,该项缺陷对企业未来经营方向、长远生
存与发展等将产生不利影响。
    (2)缺陷整改情况
    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要求公司在2015年6月底前
设立发展战略委员会,履行相应的职责。并要求发展战略委员会根据
公司的内部资源和所处的外部环境、综合考虑宏观经济政策、国内外
市场需求变化、行业及竞争对手状况、可利用的资源水平和自身优势
与劣势等影响因素,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发展战略。保持公司持续、稳
定、健康的发展,切实维护好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3.一般缺陷及整改情况
    通过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确认为公司的一般内部控制缺陷,不影
响控制目标的实现。针对发现的一般内部控制缺陷,已向董事会及经
理层进行了汇报,公司已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责成相关单位或部门
进行整改落实。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林云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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