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泰: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5-30
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山东金泰 公告编号:2015-011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 ,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应出
席会议的董事共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 7 人,会议的召集、召
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
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议
案》。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确定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和目标,健全投资
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选举董事林云先生、董事黄宇先生、独立董事
李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由林云先生担
任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15 年 6 月 23 日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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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议案:
1、《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201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6、《独立董事 2014 年度述职报告》;
7、《关于续聘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续聘 2015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30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山东
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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