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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泰: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转让的公告2021-09-29  

                        证券代码:600385         证券简称:*ST 金泰           公告编号:2021-041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与
中维泓国际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维泓公司”)签署了《债权
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陈治宇先生的全部债权及从权利全部转让给中维泓公
司,债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
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为加快资金回笼,稳健经营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
与中维泓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持有的陈治
宇先生的全部债权及从权利全部转让给中维泓公司,债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
律障碍。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中维泓国际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维泓国际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1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安宁里小区 4 号楼二层
    法定代表人:郭泽燕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策划;经济信息咨询;家庭劳务服务;
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
示活动;会议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1、未经有关
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
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中维泓公司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
的其它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本次转让债权为:公司持有的陈治宇先生人民币 2000 万元的债权本金、按年
化 10%计算的补偿金(暂计算至 2021 年 9 月 26 日补偿金为 433.33 万元)及从权
利(陈治宇先生以其持有的福建麦凯智造婴童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1,686,000 股股
份为 2000 万元以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股权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
费用等一切权利履行所做的质押担保)。
    2、债权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与福建麦凯智造婴童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
凯智造”)相关股东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公司拟筹划采用现金方式收
购麦凯智造51%股权。按照协议约定,麦凯智造的法定代表人陈治宇将其持有的麦
凯智造168.6万股股份质押给公司,公司向陈治宇支付了200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由于公司与交易对方就交易的核心要素未能达成一致,经双方协商本次股权收购
事项于2019年8月8日终止。为妥善解决陈治宇返还公司2000万元履约保证金事宜,
经公司与陈治宇多次友好协商,公司与陈治宇于2021年5月26日签署了《备忘录》,
主要内容为:陈治宇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归还2000万元欠款,并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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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10%给与补偿。
    3、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合理性分析
    为加快资金回笼,稳健经营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决定
将该债权以现金方式转让给中维泓公司。中维泓公司经过对该笔债权可回收性及
收益情况分析,同意受让该笔债权。公司经与中维泓公司协商一致,最终以人民
币 2000 万元转让该笔债权。债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参考了债务方提出的清偿意向和
一般债权转让的市场化处理方式,公司认为债权转让的价格具有合理性。通过对
中维泓公司基本情况的了解,公司认为其具备履约能力。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协议双方名称
    甲方(债权转让人):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受让人):中维泓国际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2、债权范围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甲方拥有福建麦凯智造婴童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法
定代表人陈治宇先生人民币 2000 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的债权本金、按年化 10%
计算的补偿金(暂计算至 2021 年 9 月 26 日补偿金为 433.33 万元)及相应的从权
利(陈治宇先生以其持有的福建麦凯智造婴童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1,686,000 股股
份为 2000 万元以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股权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
费用等一切权利履行所做的质押担保)。
    3、债权转让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持有的陈治宇先生人民币 2000 万元(大写:贰
仟万元整)的债权本金、按年化 10%计算的补偿金(暂计算至 2021 年 9 月 26 日补
偿金为 433.33 万元)及从权利(陈治宇先生以其持有的福建麦凯智造婴童文化股
份有限公司 1,686,000 股股份为 2000 万元以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
股权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一切权利履行所做的质押担保)全部转让给乙
方,乙方同意受让。
    4、债权转让对价及支付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上述债权及从权利转让对价为人民币 2000 万元(大写:
贰仟万元整);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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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款人民币 2000 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
    5、乙方承诺受让本协议项下债权不可撤销,无论出现何种情形,乙方放弃协
议解除权,且对甲方无追索权。
    6、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
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做出
全面赔偿。
    7、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满足下
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1)本协议获得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本协议获得甲方股东大会批准;
    如上述条件未获满足,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债权,有利于加快回笼资金,减轻公司资金压力,有利于公司稳健
经营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对公司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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