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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金泰:山东金泰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22-04-29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1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现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金泰”)财务报表,
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
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山东金泰
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2 所述,2021 年 9 月,山东金泰将持有的陈治
宇 2,000.00 万元债权转让给中维泓国际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维泓”),并于 2021 年 12 月收到 2,000.00 万元的债权转让款,经实施审计
程序后发现,中维弘收购山东金泰持有陈治宇的债权资金来源于山东金泰的控股
股东,根据目前的诉讼情况,山东金泰预计中维弘对该债权的可回收金额高于
1,200.00 万元,但会低于 2,000.00 万元,具体可回收金额无法准确计算,应收
陈治宇债权转让时的账面价值 1,200.00 万元与中维弘回款 2,000.00 万元的差额
比照权益性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并计入资本公积,基于我们已实施的审计程序,我
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该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无法确定
债权的可回收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具体差额,相应我们无法判断山东金泰上述会计
处理是否恰当。
    (2)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和附注十四、3 所述,山东金泰合并财务报表累
计亏损 45,562.55 万元,合并报表发生净亏损 127.80 万元,山东金泰本部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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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亏损 1,226.28 万元,山东金泰本部经营困难,不能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职
工的薪酬和社保费未按时发放和缴纳,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山东金泰拖欠
职工的薪酬以及欠缴社保费、税款及滞纳金合计 9,262.54 万元。山东金泰于 2022
年 4 月份支付社保费用及滞纳金 1,319.47 万元,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免除 2004 年
1 月至 2011 年 6 月的社保滞纳金 153.90 万元;支付拖欠的税款本金 1,499.52
万元,扣除上述已缴纳的税款、社保和滞纳金后,山东金泰拖欠的职工薪酬及员
工代垫社保费 2,227.13 万元,拖欠税款滞纳金 4,062.52 万元,合计 6,289.25
万元。山东金泰 2021 年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解决拖欠职工的薪酬、
社保费、税款及滞纳金等历史遗留的债务问题,该融资方案未获得批准且山东金
泰未获取替代性融资以解决上述债务问题。山东金泰已经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
中披露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情况或事项,以及附注十
四、3 披露的山东金泰管理层针对这些事项和情况的应对计划。我们认为,上述
事项仍然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山东金泰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
定性,公司的财务报表对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确定性及应对计划未充分披露。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山东金泰,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
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
见提供了基础。
    三、公司董事会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1、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优化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坚持审慎性原则,强化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更准确、可靠、
真实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2、由于公司本部经营困难,不能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职工的薪酬和社保
费未按时发放和缴纳,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拖欠税款及滞纳金、社保
及滞纳金、职工工资合计合计 9,262.54 万元,会给公司未来发展经营造成一定
的不利影响,目前已经实施和拟实施的解决措施如下:
    2022 年 4 月份,公司支付拖欠的社保费用及滞纳金 1,319.47 万元,并经主
管部门同意免除 2004 年 1 月至 2011 年 6 月的社保滞纳金 153.90 万元,公司原
欠缴的社保本金及滞纳金已全部解决完毕,以后不再产生新的社保滞纳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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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拖欠的税款本金 1,499.52 万元,公司原欠缴的税款本金已解决完毕,以后
不再产生新的税款滞纳金。
    公司将依托子公司济南金达药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药化”)在品牌、
产品、渠道、区位等方面的优势,深挖市场信息,适时根据市场信息调整销售价
格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通过稳定主力产品现有市场,实现公司主力产品销量稳
中有升。开拓现有产品销售渠道,努力提升小产品销售规模。进一步拓展和延伸
产品和业务布局,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努力提升公司业绩及偿债能力。
    随着公司上述措施的实施,盈利能力的改善,公司能够解决保留意见涉及事
项,消除影响持续经营的相关因素。
    特此说明。


                                             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 二二 年四 月二十 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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