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 2018—108 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股份”或“公司”、“本公司”)
于2018年10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城启集团”)、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豪城”)、
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建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司
法冻结,具体如下:
一、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城启集团、广州豪城、广州建豪为粤
泰控股通过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中泰”)借款余额2.7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因粤泰控股该笔借款发生逾
期而与贷款资金委托方浙江中泰产生金融纠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根据(2018)京03执780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对粤泰控股、城启集团、广州豪城、广州建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进行司法冻结,
具体情况如下:
申请 执行 股东名称 冻结股数 冻结起 冻结终 本次冻结 本次冻
保全 法院 始日 止日 占所持粤 结占粤
人 泰股份的 泰股份
比例(%) 总数的
比例(%)
浙 江 北 京 广州粤泰控股集 5,900,000股(限售流 2018-1 2021-1 100 20.05
中 泰 市 第 团有限公司 通股);422,684,000 0-26 0-25
创 展 三 中 (限售流通股,已质
企 业 级 人 押);80,000,000(无
管 理 民 法 限售流通股,已质押)
有 限 院 广州城启集团有 513,376,000股(限售 2018-1 2021-1 100 20.24
公司 限公司 流通股,已质押) 0-26 0-25
广州豪城房产开 139,931,928股(限售 2018-1 2021-1 100 5.52
发有限公司 流通股,已质押) 0-26 0-25
广州建豪房地产 128,111,320股(限售 2018-1 2021-1 100 5.05
开发有限公司 流通股,已质押) 0-26 0-25
合计 100 50.86
二、截至目前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1、2018年10月23日,由于粤泰控股向浙江中泰借款余额2.7亿元人民币,因
粤泰控股借款发生逾期而与浙江中泰产生金融纠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根据(2018)京03执780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
书》,对该笔贷款的担保方西藏棕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棕枫”)
持有的公司15,560.5106万股(限售流通股)及法定孳息(含派发的送股、转增
股、现金红利)进行司法冻结。关于本次事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披露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权冻结的
公告》。
2、2018年10月24日,由于粤泰控股向北京中泰创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京中泰”)借款余额3亿元人民币,因粤泰控股借款发生逾期而与北
京中泰产生金融纠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2018)京03
执800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对该笔贷款的担保方西
藏棕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棕枫”)持有的公司15,560.5106万
股(限售流通股)及法定孳息(含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进行司法轮
候冻结。关于本次事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广州粤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浙江中泰、北京中泰均为北京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
司控股股东粤泰控股与北京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目前共有两
笔贷款,合计金额为人民币5.7亿元。
3、加上本次冻结后本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冻结日期 申请保全人 执行 被冻结股东名 持有公司股 占总 冻结数量 占持 备注
法院 称 份数 股本 有总
比例 数的
(%) 比例
(%)
浙江中泰创 北京
展企业管理 市第 冻结
2018年10月
有限公司、北 三中 西藏棕枫创业 及轮
23日、2018 155,605,106 6.14 155,605,106 100
京中泰创盈 级人 投资有限公司 候冻
年10月24日
企业管理有 民法 结
限公司 院
广州粤泰控股
北京 集团有限公司、
市第 广州城启集团
浙江中泰创
2018年10月 三中 有限公司、广州 1,290,003,2 50.8 1,290,003,2
展企业管理 100 冻结
26日 级人 豪城房产开发 48 6 48
有限公司
民法 有限公司、广州
院 建豪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城启集团、广州豪城、
广州建豪、西藏棕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棕枫”)被司法冻结所
持公司限售流通股总数为1,365,608,3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84%,限售解禁
期为2019年2月。粤泰控股被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总数为
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城启集团、广州豪城、
广州建豪、西藏棕枫累计被司法冻结总数为1,445,608,3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
1,627,052,318股,本次冻结股份占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88.85%。
三、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本次冻结原因是粤泰控股、城启集团、广州豪城、广州建豪为粤泰控股通过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中泰创展借款余额2.7亿元人民币提供担保,因粤泰控
股借款发生逾期而与贷款资金委托方浙江中泰产生金融纠纷。
鉴于浙江中泰、北京中泰均为中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目前公司已接到粤泰
控股的通知,粤泰控股已与中泰方面积极沟通协商,争取早日达成和解方案,以
尽快解除冻结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与粤泰控股、城启集团、广州豪城、广州建豪、西藏棕枫在资产、
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本次粤泰控股、城启集团、广州豪城、广州建豪
所持公司股票被司法冻结的情况未对公司日常经营生产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密
切关注上述冻结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由于本次粤泰控股、城启集团、广州豪城、广州建豪、西藏棕枫股份被
冻结的股份总数累计为1,445,608,3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00%。其中,被冻
结的限售流通股总数为1,365,608,354股,该部份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2
月28日,目前暂时未能上市流通。同时,粤泰控股正争取与债权方协商达成还款
计划和方案,因此,本次冻结事项预计短期内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的变更。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有关公司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
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