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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泰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2018-11-14  

						证券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 2018—115 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2018 年 11 月 12 日、2018 年 11 月 13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
制人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关于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粤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公告》(临 2018—109 号))。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
股份的计划目前尚未开始实施。
     经公司自查,公司存在因借款纠纷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和部分资产
被查封的情况(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和部分资产被查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银
行账户及部分资产被冻结查封的公告》编号:临 2018-114)。除此以外,不存在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除上述影响以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
生重大调整或变化。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2018 年 11 月 12 日、2018 年 11 月 13 日连
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存在因借款纠纷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和部分资
产被查封的情况(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和部分资产被查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18 年 11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银行
账户及部分资产被冻结查封的公告》编号:临 2018-114)。除上述情形外,公司
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显示,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报告期
末的营业收入为 2,496,567,264.69 元,总资产为 19,988,670,248.88 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6,187,963,673.50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628,601,014.62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25 元/股。
    (二)1、2018 年 6 月 20 日,公司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树坪先生的通知,
杨树坪先生计划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一致行动人
自 2018 年 6 月 21 日起未来 9 个月内,累计出资不低于人民币 4 亿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 10 亿元增持公司股份。截止本公告日,目前该计划尚未开始实施。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目前,除公司上述收
购事项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上述的增持计划外,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
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
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公司控股股东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1,627,052,318
股。截止本公告日,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城启集团、广州豪城、广州建豪、
西藏棕枫因借款纠纷被司法冻结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总数为1,365,608,354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3.84%,上述限售股份的限售解禁期为2019年2月。粤泰控股被
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总数为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
本次冻结股份占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88.85%(关
于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
露的《粤泰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公告》(临2018
—109号))。截至本公告日,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并未与债权人就还款达
成协议,上述股份仍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
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四)公司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等上海证券交易所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核实并披露的其他
事项。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
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
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关于前述第二部分公司实际控制人涉及的增持粤泰股份事项,公司董
事会认为:1、鉴于本次增持主体尚未与有关机构签署相关协议,且目前增持所
需资金尚未筹集到位。2、鉴于粤泰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的股票质押情况、
债务偿还能力、企业资产的流动性等方面的综合考虑。本次增持计划可能面临因
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及时到位或者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而导致增持计
划无法实施或者延期、变更的风险。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风险。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