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泰股份:关于部分银行账户及部分资产被冻结查封的公告2018-11-14
证券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 2018—114 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银行账户及部分资产
被冻结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查,截止本公告日,
公司存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因涉及借款纠纷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资产
被查封情况,现将经公司核实后的具体冻结查封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账户 开户账户银 账户 司法冻结金额 实际冻结金额 公检法机关及文
账号
名称 行名称 性质 (元) (元) 号
焦作市中级人民
中国银行五 基本
68995774**** 324,526.19 法院(2018)豫08
羊新城支行 账户
执保30号之一
焦作市中级人民
农业银行梅 一般
4403020104000**** 16,082.82 法院(2018)豫08
花路支行 账户
执保30号之一
浙商银行广 焦作市中级人民
581000001012010002 一般 98,000,000
州分行营业 17,247.02 法院(2018)豫08
广州 **** 账户
部 执保30号之一
粤泰
焦作市中级人民
集团 工商银行五 360206471920006*** 一般
58,968.80 法院(2018)豫08
股份 羊支行 * 账户
执保30号之一
有限
中国民生银 焦作市中级人民
公司 一般
行 广 州 东 山 69901**** 3,475,964.21 法院(2018)豫08
账户
支行 执保30号之一
平安银行广 湖北省高级人民
一般
州中石化大 501210005**** 719,947,111.08 39,007.20 法院(2018)鄂执
账户
厦支行 保76号之六
广州市中级人民
建设银行广 4400140070105300** 一般
198,243,000 102,321.14 法院(2018)粤01
州铁路支行 ** 账户
执保345号
海南 光大银行海 3927018800001**** 一般 719,947,111.08 374,724.38 湖北省高级人民
白马 口美兰支行 账户 法院(2018)鄂执
天鹅 保76号之一
湾置 工商银行海 湖北省高级人民
220107831910006*** 一般
业有 口琼州大桥 5,291.50 法院(2018)鄂执
* 账户
限公 支行 保76号之一
司 湖北省高级人民
工商银行海 220102071920048*** 一般
9,238.82 法院(2018)鄂执
甸支行 * 账户
保76号之一
江门
市悦
农业银行江 湖北省高级人民
泰置 一般
门新会第二 4438500104000**** 719,947,111.08 300.00 法院(2018)鄂执
业有 账户
支行营业部 保76号之十二
限公
司
1,016,190,111.
合 计 4,423,672.08
08
(2)资产被查封情况
文号 类别 公检法机关 内容
(2018)鄂执 查封 湖北省高级人 轮候查封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海珠区革新路广船机械
保76号 民法院 厂厂区“城启天鹅湾二期”项目的170套房屋及两层地下室汽车库。
[详细为:海珠区革新路天鹅街15号(6号
楼)201-2001,2201-4501,202-2002,;海珠区革新路天鹅街17号(7
号楼) 201-2001,2201-4501,202-2002,2202-4402房;海珠区革新
路天鹅街19号-101房;海珠区革新路天鹅街19号-201房。[注:其中
海珠区革新路天鹅街19号-201房(用途地下汽车库)为首封]。
(2018)鄂执 查封 湖北省高级人 轮候查封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越秀区五羊村寺右新马
保76号之二 民法院 路以南地段土地使用权。
(2018)豫08 查封 河南省焦作市 查封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越秀区五羊村寺右新马路以
财保6号 中级人民法院 南地段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018)豫08 查封 河南省焦作市 查封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海珠区革新路天鹅街15
财保6号 中级人民法院 号(6#)201-4501、202-4402房(除2102房)、天鹅街17号(7#)
201-4501、202-4402房(除2102房)、天鹅街19号-101房的房产。
(2018)粤01 查封 广州市中级人 查封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越秀区五羊村寺右新马路以
执保157号 民法院 南地段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018)鄂 冻结 湖北省高级人 江门市粤泰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江门市悦泰置业有限公司55%的股
执保76号之 民法院 权。
三
二、冻结查封涉及的诉讼的基本情况
1、2018年3月2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
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江门市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江门市悦泰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南白马”)向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7亿元借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门市悦泰置业有限公司为本次
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刊登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
告编号:临2018-022号)。
公司通过自查发现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部分资产被查封后,立刻向债权人
了解有关情况。获悉湖北正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目前正在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起诉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有限公司、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城启集团
有限公司、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江门市粤
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门市悦泰置业有限公司、江门市粤泰发展有限公司借
款合同纠纷一案。同时湖北正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向湖北省高
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海南白马天鹅湾置业
有限公司、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粤泰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江门市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门市悦泰置业有限公司、江门市粤泰发展有限公司合计人民币719,947,111.08
元现金、存款或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
上述借款纠纷涉及金额为人民币719,947,111.08元,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
到就该纠纷案件有关法院送达的司法诉讼文件以及资产冻结查封文件。
2、2017年9月14日,公司作为借款人与焦作市中站区亿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签署《借款合同》(编号20170914-LZ001号),公司向焦作市中站区亿利小额贷款
有限公司借款壹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
2018年10月15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18)豫08民初235号
《民事调解书》,公司和焦作市中站区亿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就分期偿还上述债
务达成调解协议,其后由于公司并未按照调解书约定履行还款义务。2018年11
月12日,公司收到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豫08执147号《执行通知
书》,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冻结公司及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部
分银行账户及资产。该纠纷诉讼涉及金额为人民币9800万元。
3、2017年9月29日,广东省绿色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光大兴陇信托
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光大信托.金控7号单一资金信托之信托合同》(编号
2017S0737-信-001号)(以下简称信托合同),双方约定信托资金人民币1.8亿元
专项用于向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贷款期限12个月。同日,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信托合同》关于贷款本金、期限、利率以及抵
押期限的要求与公司签署了《信托贷款合同》(编号2017S0737-货-001)。
江门市粤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抵押合
同》(合同编号2017S0737-抵-001号),约定提供位于江门市江海区江海花园范围
内地块[粤( 2017)江门市不动产权第1005058号)]及江门市江海区三沙冲围(银
泉花园侧)西南地块[粤(2016)江门市不动产权第1006695号]作为抵押物,为公
司在《信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2017年9月30日,广东省绿色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依约向光大兴陇信
托有限责任公司交付了信托资金人民币1.8亿元,第三人即向公司发放了信托贷
款。
在上述贷款存续期内,由于公司发生了其他借款纠纷,广东省绿色金融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为公司违约,随即向公司宣布贷款期限届满,并要求公司提
前偿还贷款本金,同时结清相应利息,并收取罚息、违约金。
四、本次冻结查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焦作市中站区亿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广东省绿色金融投资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的借款纠纷诉讼,目前已经收到相关诉讼材料,上述诉讼累计金额为
人民币 2.78 亿元。同时公司也积极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系,以尽快获取与
湖北正煊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纠纷诉讼的相关材料。
本次冻结查封涉及事项均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借款纠纷。截至本公告日,
公 司 及 下 属 公 司 银 行 账 户 被 冻 结 总 数 11 个 , 实 际 冻 结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4,423,672.08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净资产的 0.065%,鉴于上述银行账
户冻结金额占公司净资产比例较低,同时上述银行账户不是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
主要支付账户。因此,本次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有一定影响,但暂未对公司正常
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寺右新马路嘉盛大厦项目和广州天鹅湾二期项目资产及
部分股权资产被查封,该部分项目资产在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账面价值合计
为人民币 236,237.46 万元。此次资产查封对公司寺右新马路嘉盛大厦项目和广
州天鹅湾二期项目后续的建设施工和销售构成一定的影响,但由于上述 2 个项目
目前均处于开发建设尾期,其中广州天鹅湾二期项目已经主体封顶。目前寺右新
马路嘉盛大厦项目和广州天鹅湾二期项目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公司将尽快和
有关债权人及相关方协商,力争尽快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安排,以尽快消除上述
影响因素。
五、后续解决措施
公司将尽快与债权人协商,并积极筹措资金,妥善解决上述账户、资产解除
冻结查封事宜。
在上述账户、资产被冻结查封事项解除之前,尚不排除后续公司及子公司其
他账户资金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的情况发生。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
若有其他银行账户、资产被冻结查封情况发生,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
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本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