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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粤泰: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22-05-17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ST粤泰             编号:临2022-023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州粤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412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
    《问询函》全文如下: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21 年年度报
告的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
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报告期内,公司被出具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 2020 年、2021 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1,305.63 万元、-82,462.42 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已逾期债务和利息 67,951.74 万元,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债务达
238,547.79 万元,后续展期尚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迹象表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债务的还款计划、还款资金来
源,逾期债务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后续融资的影响;(2)当前公司面临较大偿债
及亏损压力,请公司说明拟采取的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措施并就相关事项充分提
示风险。
    二、年报显示,公司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1.33 亿元,同比下降 74.74%,主要
原因是前期向控股股东预付购买的金边葵花酒店地块已过户至公司名下,对应预
付款项结转至存货核算。上述交易是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柬城泰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柬城泰集团)进行的关联交易,合同约定葵花酒店搬迁工作由
柬城泰集团负责,但前期公告显示该项目拆迁及开发进展缓慢。同时,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债务问题,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请公司:(1)结合购买金
边葵花酒店地块合同主要条款,以及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流动性等情况,说明
柬城泰集团是否已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完成金边葵花酒店地块搬迁及必要开发建
设,金边葵花酒店项目地块是否已满足过户交付条件;(2)结合上述地块过户
手续办理进展,说明对应预付款结转至存货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有关规定;(3)针对前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是否保持职业怀疑,履行应
有审计程序,进行现场走访检查。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三、前期,公司已累计受让海南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
南瀚城)30.1%的股权,该股权由控股股东的关联方海南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所持有,对此实际控制人作出相应业绩承诺,保证期限为三年,以解决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年报显示,报告期内海南瀚城旗下兰馨花园项目未
完工和验收,未达到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兰馨花园项目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报告期末待结转面积为 59,798.13 平方米,长期股权投资下海南瀚城确认的投资
损益为-399.20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控股股东及海南瀚城其余股
东的资金实力和流动性状况,说明兰馨花园项目预计结转确认收入的具体时间、
大致销售金额,和实现利润情况;(2)若上述项目未能达到预期利润,实际控
制人履行相应业绩承诺的具体安排,以及公司为维护自身利益计划采取的措施。
    四、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中服务业毛利率为-30.25%,同比减少 12.55
个百分点;建筑施工业及林业毛利率为-0.73%,同比减少 51.40 个百分点;房地
产出租业务毛利率为-751.58%,同比减少 766.11 个百分点。年报显示,公司称
将聚焦于轻资产,高周转,高毛利的项目和业务。请公司:结合服务业、建筑施
工业及林业,以及房地产出租业务的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具体业务经营情况,说
明持续亏损的原因,以及继续从事上述业务的主要考虑,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
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上市公司申请撤销风险警
示的,本所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司回复问询函期间不计入作出有
关决定的期限。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 5 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复
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上述事项进行认真核查,
争取尽快完成核查及回复,并将及时披露问询函回复。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