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93 公司简称:粤泰股份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粤泰股份 600393 东华实业、G东华、ST粤泰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蔡锦鹭 徐广晋 电话 020-87372621 020-87372621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70号四楼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70号四楼 电子信箱 caijinlu@tom.com xuguangjin2002@163.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 13,251,715,550.70 14,034,659,395.13 -5.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586,427,811.33 4,198,252,572.08 -14.57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 1,085,557,001.20 265,756,635.34 308.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31,379,682.31 -40,625,866.14 -1,454.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06,020,772.54 -93,280,781.80 -120.8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3,595,439.79 -49,717,646.8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22 -0.81 减少15.41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49 -0.016 -1,455.8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49 -0.016 -1,456.25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42,89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 持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股份数量 (%) 数量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 境内非国有 20.24 513,376,000 513,376,000 冻结 513,376,000 公司 法人 广州粤泰控股集团 境内非国有 19.82 502,684,000 422,684,000 冻结 502,684,000 有限公司 法人 西藏棕枫创业投资 境内非国有 6.14 155,605,106 155,605,106 冻结 155,605,106 有限公司 法人 广州豪城房产开发 境内非国有 5.52 139,931,928 139,931,928 冻结 139,931,928 有限公司 法人 广州建豪房地产开 境内非国有 5.05 128,111,320 128,111,320 冻结 128,111,320 发有限公司 法人 广州恒发房地产开 境内非国有 4.46 113,014,250 113,014,250 冻结 113,014,250 发有限公司 法人 广州新意实业发展 境内非国有 2.22 56,429,714 56,429,714 冻结 56,429,714 有限公司 法人 邹锡昌 未知 0.99 24,990,025 0 无 0 浙江中泰创展企业 未知 0.71 17,900,000 17,900,000 无 0 管理有限公司 丘燕娜 未知 0.35 9,000,000 0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明 西藏棕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建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互为一致行 动人。其余股东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知是否属于《上 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 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不适用 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