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化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1柳化债2016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16-09-3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11柳化债2016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根据《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就召集“11柳化债”2016年第二
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国信证券
2、会议时间:2016年10月19日10:00至11:30
3、会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北雀路67号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
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5、债权登记日:2016年10月14日(以下午15:00时交易时间结束后,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次发行债
券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债券持有
人。
(2)持有“11柳化债”的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列席“11柳化债”债券持有
人会议并发表意见,但不能行使表决权:
①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发行人股东;
②上述发行人股东及发行人的关联方。
(3)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委派的人员。
(4)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要求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11柳化债增加担保的议案》(详见附件
一)。
《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与实际控制人及政府部门沟通协调11柳化债担保及
后续偿付方案的议案》(详见附件二)
《关于增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网络投票方式的议案》(详见附件三)
三、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一)登记需提交的资料及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
五)、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
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五)、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
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
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五)、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4、如需委托受托管理人代为出席,请发邮件至Fanyu1@guosen.com.cn索要
相关受托人信息;
5、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传真或邮
寄方式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四)及相关证明文件,
于2016年10月17日17:00前通过专人、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下述债券受托管理人,
邮寄方式的接收时间以债券受托管理人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6、联系方式:
(1)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兴盛街6号国信证券大厦8楼
联系人:吴风来、朱锦超、范羽
电话号码:18511131080
传真号码:010-6621-1974
(2)发行人: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北雀路67号
联系人:龙立萍、汪娟
电话号码:0772-2519434
传真号码:0772-2510401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参
见附件六)。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应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
权。未选、多选、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
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
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每一张“11柳化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二分之一以上本期未偿还债券张数总
额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
通过后生效,但其中涉及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
后方能生效。
5、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
相抵触。
6、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
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
受让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7、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根据《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第四十二条,需经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书面同意后,对柳州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和全体债券持有人有约束力。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
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2、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1柳化债2016年第二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签章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
关于要求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11柳化债增加担保的议案
2016年9月23日、2016年9月26日,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化
股份”)收到控股股东柳州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柳化集团”)的告
知书及其转送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南宁中院”)执
行裁定书(2016)桂01执332号、《关于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书》(2016)桂
01执33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桂01执332号;南宁中院民事裁定书(2015)
南市民四初字第133号、(2015)南市民四初字第189号,南宁中院民事判决书
(2015)南市民四初字第133号、(2015)南市民四初字第189号;广西壮族自治
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6)桂民终36号、(2016)桂民终165号湖南省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简称“株洲中院”)执行裁定书(2016)湘02执190号、
协助执行通知书(2016)湘02执190号,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材料显示,近
日,南宁中院及株洲中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及生效判决书、裁决书确定的义务,
已依法将原冻结的柳化集团持有的公司相关股票划转至债权人的证券账户。现将
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因柳化集团欠广西铁路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下简称“铁投基金”)
借款本金1.5亿元及借款本金1.999亿元逾期未归还,铁投基金向相关法院起诉柳
化集团,要求其归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南宁中院一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
人民法院二审均判决柳化集团应归还本息,因柳化集团未能在生效判决规定期限
内履行义务,经铁投基金申请强制执行,南宁中院依法将原诉讼期间冻结的柳化
集团所持有的公司10,867,443股股票划转至铁投基金的证券账户。
因柳化集团欠铁投基金借款本金1.5亿元及借款本金1.999亿元逾期未归还,
铁投基金向相关法院起诉柳化集团,要求其归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南宁中院
一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均判决柳化集团应归还本息,因柳化集
团未能在生效判决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经铁投基金申请强制执行,南宁中院依
法将原诉讼期间冻结的柳化集团所持有的公司26,000,000股股票划转至铁投基金
的证券账户。
因柳化集团、广西柳州化工控股有限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
“兴业证券”)证券合同纠纷一案,株洲中院依法扣划了柳化集团所持有的公司
19,000,000股股票至兴业证券指定的证券账户。
上述三次股份划转前,柳化集团共持有公司97,313,610股无限售流通股,持
股比例为24.37%。上述三次股份划转后,柳化集团尚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
41,446,1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38%。
目前,柳化集团仍然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但因其仍存在其他债务涉诉事项,
所持公司股票均已被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柳化集团所持公
司股权的涉诉及诉讼进展情况如下表所示:
诉讼请求(万
元)(仅为本
冻结公司股票 是否已被强制
债务人 债权人 涉诉事项 金,不含诉讼 判决情况
情况(万股) 执行
费、利息、违
约金等费用)
一、已执行完毕
借款纠纷, 是,已划转并
华润银行
广东中成 柳化集团为 4929.1291 708.6 判决已生效 拍卖 708.6 万
东莞分行
其提供担保 股
二、未执行完毕
融资租赁合
是,已划转
华融金融 同纠纷,柳
桂鲁化工 12593.51 2000 判决已生效 1481.5976 万
租赁公司 化集团为其
股
提供担保
是,已划转
华融金融
桂鲁化工 同上 3189.0493 500 判决已生效 461.7857 万
租赁公司
股
信用证纠
江苏银行 纷,柳化集 二审已上
广东中成 6959.7044 1200 否
深圳分行 团为其提供 诉,未开庭
担保
票据纠纷,
中行株洲 2687(其中 2562 是,已划转并
湖南桂成 柳化集团为 1500 判决已生效
分行 万股已被质押) 拍卖 125 万股
其提供担保
广西铁路 3686.7443(其
借款合同纠
柳化集团 发展投资 15000 中 2600 万股已 判决已生效
纷 是,已划转
基金 被质押)
3686.7443 万
广西铁路
借款合同纠 2000(轮候冻 股
柳化集团 发展投资 19998.9876 判决已生效
纷 结)
基金
借款纠纷, 冻结 1726(已
浦发银行 一审已开
广东中成 柳化集团为 3000 质押)且轮候冻 否
深圳分行 庭,未判决
其提供担保 10782.3443
兴业证券 证券合同纠 5162(轮候冻 仲裁裁决已 是,已划转
柳化集团 12000
有限公司 纷 结) 生效 1900 万股
借款合同纠
中行东莞 纷,柳化集 1000.505(轮候
广东中成 13000 一审未开庭 否
分行 团为其提供 冻结)
担保
注释:桂鲁化工指青海桂鲁化工有限公司;广东中成指广东中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桂成指湖南
桂成化工有限公司。
根据柳化集团的经营状况,目前11柳化公司债面临担保不足的情况,特请“11
柳化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
要求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11柳化债增加担保。
附件二:
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
与实际控制人及政府部门沟通协调11柳化债担保及后续偿付方案的议案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6月29日出具《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5.1亿元公司债券2015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BBB,“11柳化债”跟踪信用等级为BBB。
鉴于11柳化债的担保方柳化集团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目前经营较
为困难,资信评级下降,为促进债券偿付工作的推进,特请“11柳化债”债券持
有人会议同意:
授权受托管理人与柳化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就11柳化
债的担保及后续偿付事宜进行沟通,受托管理人可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参与为解
决涉及11柳化债问题而进行的方案设计工作,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与柳化股份其
他相关债权人进行日常沟通及常规决策,对全体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事项需召
开11柳化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决策。
附件三:
关于增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网络投票方式的议案
根据目前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投票方式为现场投
票,考虑到后续债券持有人沟通的需要,特请“11柳化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投票方式改为现场或网络投票。
附件四:
11柳化债(证券代码:122133)2016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11柳化债(证
券代码:122133)2016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11柳化债债券持有人(签署):
(公章):
11柳化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11柳化债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本参会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五:
11柳化债(证券代码:122133)2016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11柳化债2016年第二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相关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要求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11柳化债增加担保
1
的议案
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与实际控制人及政府部门沟通协
2
调11柳化债担保及后续偿付方案的议案
3 关于增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网络投票方式的议案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如果委托人不做具体指示,视为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如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表决意见与表决票有冲突,以本授权委托书为准,本授权委托
书效力视同表决票。
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负责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100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二〇一六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件六:
11柳化债(证券代码:122133)2016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票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要求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11柳化债增加担保
1
的议案
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与实际控制人及政府部门沟通协
2
调11柳化债担保及后续偿付方案的议案
3 关于增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网络投票方式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
并且对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