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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柳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4-29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基本情况

    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提出所涉事项的理由和依据是:“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截

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柳化股份负债总额高于资产总额,净资产为-2,450.87 万元,2016 年

度发生净亏损 81,623.98 万元,未弥补亏损为 102,846.87 万元。上述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

对柳化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

见。”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强调事项段所指出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董事会关于强调事项所涉及事项的说明是客观

的,提出的关于消除强调事项的措施和办法是可行的,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说明及处

理意见。

    独立董事:孙巍琳、张雄斌、黎鹏




                                                       2017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