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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柳化股份:关于对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2017-04-29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关于对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大信备字[2017]第 5-00012 号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化股份”)2016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16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大信审字(2017)第 5-00276 号带强调事项段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

无保留意见及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现对导致非标

意见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柳化股份负债总额高于资产总

额,净资产为-2,450.87 万元,2016 年度发生净亏损 81,623.98 万元。上述情况表明存在可

能导致对柳化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

计意见。



    二、出具非标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1、非标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柳化股份公司连续两年大额亏损,2016 年当年亏损 81,623.98 万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柳化股份负债总额高于资产总额,净资产为-2,450.87 万元,未弥补亏损为 102,846.87

万元,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229,520.7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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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的会计处理和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如审计报告发表的审计意见所述:“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

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针对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所关注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将着力做好以

下几方面的工作:

    (1)继续深入推进供给侧改革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谋划公司转型升级,着力提升

产品竞争力。

    (2)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提高产品毛利率为出发点,全面整顿管理流程,尽可能地

降低生产物耗,减少成本支出,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劳动效率,全面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3)充分抢抓当前市场回暖时机,稳定提高现有产能利用率,以保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

    (4)保持与政府相关部门高效沟通,争取获得政府对公司发展的有力支持,促进公司保

持持续经营及盈利水平的提高。

    (5)积极防范经营风险,结合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消除内控管理的薄弱环节,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6)创新融资渠道,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优化融资模式,力求保证到期债务得

到如期偿还,避免出现债务违约风险。

       3、鉴于上述可能导致对柳化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根据《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七条“如果认为

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或披露,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

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在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该

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不存在重大错报的条件下,应该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强调事项

段应当仅提及已在财务报告中列报或披露的信息。”因此,我们对柳化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作为强调事项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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