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化股份:监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2017-04-29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的专项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对董事会专项说明的意见如下: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基本情况
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所涉事项的理由和依据是:“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柳化股份负债总额高于资产总额,净资产为-2,450.87 万元,2016 年度
发生净亏损 81,623.98 万元,未弥补亏损为 102,846.87 万元。上述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
柳化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
涉及内容真实、客观,同意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落
实相关应对措施,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努力消除强调事项产生的不利影响。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