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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柳化:独立董事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2-10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的独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对公司 2017 年度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基本情况
    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的内容:“我们提请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1、贵公司 2015 年、2016
年两年连续亏损,导致截止 2016 年末公司净资产为-2,450.87 万元,本年度贵公司虽然实现
盈利,但利润来源主要为柳州市政府对贵公司 7.1 亿政府补助,若扣除该项政府补助的影响
贵公司将亏损 64,844.84 万元。2、2017 年 9 月 18 日,广西柳化氯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氯
碱公司”)以贵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柳州中院提出对贵公司
进行重整的申请,柳州中院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通知贵公司,贵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对氯碱
公司的申请提出异议。2017 年 9 月 21 日,柳州中院组织氯碱公司、贵公司、债权人代表、
出资人代表、职工代表,对贵公司是否符合重整条件召开听证会,贵公司提交了重整方案,
各方对贵公司进行重整均无异议。贵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 日收到柳州中院送达的(2017)
桂 02 破申 17 号《民事裁定书》及(2017)桂 02 破申 17 号《决定书》,《民事裁定书》中裁
定受理申请人广西柳化氯碱有限公司对贵公司的重整申请,《决定书》中指定贵公司清算组
担任贵公司管理人。上述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
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强调事项段所指出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董事会关于强调事项所涉及事项的说明是客观
的,提出的关于消除强调事项的措施和办法是可行的,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说明及处
理意见。
    独立董事:孙巍琳、张雄斌、黎鹏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