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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柳化:ST柳化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2021-05-19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 ST 柳化                   公告编号:2021-015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5 月 20 日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ST柳化”变更为“柳化股份”;股票代码仍为

“600423”;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

将于2021年5月19日停牌一天,于2021年5月20日起复牌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公司股票简称由“ST 柳化”变更为“柳化股份”;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423”;

    (三)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1 年 5 月 20 日。

    二、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因 2015 年度、2016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同时 2016 年年末经审

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柳州化工股份有限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5 月 3 日起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柳化股份”变更为“*ST 柳化”。虽然 2017 年度经审计公司实现扭亏为

盈且净资产亦为正值,在 2018 年 2 月 10 日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后,前述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已消除,但因 2018 年 1 月 31 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柳州中院”)已依法受理公司重整,

根据《上市规则》第 13.2.1 条第(十)项的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19 年 12 月 13 日, 柳州中院向公司送达了(2018)桂 02 破 2 号之八的《民事裁定书》,

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了公司重整程序。

    公司对照《上市规则》13.2.1 条关于退市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公司因法院依法受理公司

重整而触及《上市规则》 13.2.1(十)条规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此外公司也不存在其

他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中第 13.3.5 条第(一)项的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

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根据《上市规则》 13.3.1 条之规定,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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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 ST 柳化                 公告编号:2021-015

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鉴于公司当时经营方向尚不明朗,可能导致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

前景,根据《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由“*ST 柳化”变更为“ST 柳化”。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 10,712.08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71.6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47.67 万元。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信

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 0376 号)(以下简称“《监管问询函》”),并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对《监管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公司对照《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3.9.1 条情

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也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符合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鉴于以上原因,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

编号为 2021-011))。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同意了公司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三、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 13.9.10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停牌 1 天,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柳化”变更为“柳化股份”,股票代码仍为

“600423”,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为 10%。

    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目前公司仅生产双氧水一个产品,27.5%双氧水设计产能仅为 10 万吨/年,产品单一且经营规模小,

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均较弱,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不会因此而发生重大变化,

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决策,谨慎投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

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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