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通用: 国机通用关于向关联方续租办公楼厂房及货场的关联交易公告2022-04-09
证券代码:600444 证券简称:国机通用 公告编号:2022-008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续租办公楼厂房及货场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关联方续租办公楼、厂房及货场作
为公司办公及管材业务生产所用,有效缓解了公司办公场所及管材业
务生产所需场地问题。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已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 “本公司”)向合肥通用特种材料设备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特材公司”)续租办公楼、厂房及货场作为公司办公及管材业
务生产所用。租赁期共贰年,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31 止。
特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
款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
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特材公司负责人:窦万波;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经营
范围:各种以不锈钢、钛及钛合金、镍及镍合金、锆、钽等有色金属
为主的石油化工设备、压力容器的研究、设计与制造;多行业的机电
设备成套及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机械工程设计、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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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注册地: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蓬莱路 616 号;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 12,833.03
万元,净资产 7,402.87 万元,营业收入 4,455.82 万元,净利润 188.23
万元。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特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
款规定情形,是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租赁的办公楼、厂房及货场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
开发区蓬莱路 616 号,租赁总面积共计 29582 平方米,用于公司办公
及管材业务生产所用,租赁期从 2022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31 止。上述房屋及货场由特材公司拥有所有权,且未在其上设置抵
押、质押以及可能影响本公司使用的其他第三方权利。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及遵循的原则
公司租赁办公楼、厂房及货场所应支付的租赁费用,依据市场化
原则确定。本次租赁定价公平合理,每平米租赁价格与周边同级别房
屋、厂房的水平基本相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回避原则: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应回避表决,控股
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关联交易合同时,遵守回避表决的要求。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合同条款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双方
出租方:合肥通用特种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承租方: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租赁房屋及货场的名称、数量
租赁房屋及货场坐落于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蓬莱路 616 号,包
括:
1、办公楼(一、三、四、六层及五层局部),建筑面积 4757 平
方米;
2、生产厂房,建筑面积 18425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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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露天货场,面积 6400 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贰年,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止。
(四)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及租金总额(含税)
办公楼及厂房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 15 元/月,露天货场租金标准
为每平方米 5.5 元/月,每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4,595,160 元。
上述税费由特材公司承担。
2、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于每个租赁季度的第 1 个月向特材公
司支付当季度的租赁费用。
3、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及货场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垃
圾清运、消防器具、物业管理、电梯维修等其他相关费用,均由公司
承担。
(五)合同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通过向特材公司以公平市场价格续租办公楼及厂
房解决公司办公场所及管材业务生产所需场地问题,切实保护公司及
广大股东利益。
七、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关联交易事项经 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已回避表决。此
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认可认为:因公
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继续向关联方租赁办公楼、厂房及货场作为
公司办公及管材业务生产所用,能有效缓解了公司办公场所及管材业
务生产所需场地问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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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务发展要求,公司租赁厂房所支付的租赁费用的定价系遵循市
场原则, 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机通用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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