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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涪陵电力:涪陵电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30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司编号:2021—021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及第七届十五次监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

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

则。

     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以下为所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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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承租人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

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

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

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

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

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

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

会计处理。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

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7 号——借款费用》

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

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出租人

    1.融资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

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

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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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

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

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

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应当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

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应当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

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

处理。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

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

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亦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

资者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四、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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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

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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