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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涪陵电力:涪陵电力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4-15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司编号:2022—017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
        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拟

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存款、结算服务。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拟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电财”)签订《金
融业务服务协议》,由中国电财为本公司提供存款业务、结算业务。协议
有效期 3 年。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重庆涪陵电力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辛绪武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乙18号院1号楼英大国际大厦
    注册资本:2,800,000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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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
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为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
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
收成员单位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
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对金额欧诺个机构股权投
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电财 2021 年末总资产 35,125,131.04
万元,净资产 4,421,697.61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56,132.6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18,571.96 万元。(未经审计)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持有中国电财100%的股份,国家电网
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
股权,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双方拟签署的《金融业务服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服务内容
    1.存款业务;2.结算业务;3.贷款业务;4.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
5.承销公司债券;6.保函业务;7.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签证及相
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定价原则与定价依据
    中国电财支付公司存款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得低于同期商业银行
为该存款提供的利率;同时,原则上不低于中国电财给予国家电网有限
公司其他成员公司的存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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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电财在不违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融资管理政策基础上,提供
不高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其他成员公司的贷款利率,公司在综合考量后
择优选择。
    (三)协议金额
    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
    (四)公司募集资金及有关部门要求专户储存的资金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五)协议有效期 3 年。
    (六)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金融业务服务协议》详细规定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保
障公司资金的安全。
    (二)公司制定了以保障资金安全性为目标的《关于在中国电力财
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对风险事项提供解决和处理方案。
   (三)公司对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作了限制,在协议有效期内,
公司存放在中国电财的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电财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

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电财为公司办理存贷款、资

金结算等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

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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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与该议案存在
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雷善春、余兵、秦顺东进行了表决回避,其他全体董
事一致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中
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
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二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
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决策程序符合《公司
法》、《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回避,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以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公司关于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存款的风险处置预案。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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