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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涪陵电力: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2022-04-15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 股份有 限公司
               独 立童 事 ⒛ 21年 度述职报告

                                                      “    ”
    我们作为重庆涪陵 电力实业股份有 限公 司 (以 下简称 公 司 )第 七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现 将全体独 立 董事在 ⒛ 21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




     一 、 第七届独 立董 事基本情况
     (一 )个 人 工 作履历 、专 业 背景 以及兼职情况

    黎 明    男,汉 族 ,生 于 1964年 2月 ,无 境外永久居 留权 ,中 共党 员。

研 究生 ,会 计学教授 ,中 国注册会计 师 (非 执业会员 )。

    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重 庆理 工 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 、硕 士生导

师 ,兼 任 上 市公 司金科股份 、 中国汽研 、福安药业 、重庆港九独 立 董事 。

曾任重庆理 工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 、书记 、院长 ,教 育部高职高专 工 商管
理类教 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上 市公 司渝 三 峡、中国嘉陵、贵州百灵、世纪

游轮 、小康股份独 立 董事 。
    刘 伟    男 ,汉 族 ,生 于 1964年 5月 ,中 共党员,博 士研 究生 ,英 国

曼彻斯特科技大学博 士后。
    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重 庆大学经 济与工 商管理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

师 、系 主任 、研究 中心 副主任 ,上 市公 司渝 三 峡   A、   正川股份 、重庆机 电
 (H股 )、 重庆建车 (B股 )独 立 董事 。历任重庆大学机械 工程学院讲 师 、
副教授 、教授 、研究所副所长 ,上 市公 司长安汽车、建峰化 工 、再升科 技

独立董事。

    宋宗宇    男 ,汉 族 ,生 于 1968年 7月 ,中 共党员 ,法 学博 士 ,管 理

学博 士后 ,律 师 ,法 学教授 。

    现任本公 司独 立 董事 ,重 庆大学法学院 民商法学科负责人 、博士生导

师 、博士后 合作导师 ,重 庆大学建筑与房 地产法研 究 中心主任 ,重 庆大学
社会科学学部委员 。兼任 中国民法学研 究会理事、中国建筑学会工 程法律

专业委员会副 主任 委员、重庆市法学会副秘 书长 、重庆市法学会房地产法

建筑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重庆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 、重庆

仲裁委员会仲裁 员及专家 咨询委员会 委 员 ,天 津 、海 南、石家庄等地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
        (二 )是 否存在影响独 立 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 ,我 们未在公司和公 司主 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其

他职务 ,没 有 与公 司 、公 司主 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 以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或个人有可能妨碍我们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 、独 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参 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⒛ 21年 度 ,按 照规定和要求 ,我 们 以审慎负责 、积极认真的态度 出

席 了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 ,出 席情况如下              :




                                参加董事 会情况                            参加股 东大 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是 否连续 两   出席 股   是 否 出席
                                         委托 出   缺席
  事姓名     加董事会   出席   方 式参                      次未 亲 自参   东大 会   年度 股 东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 数                        加 会议      的次 数     大会

  黎    明      8        1       7         0        0           否           2          是

  刘    伟      8        1       7         0        0            否          2          是
                                                                              9
                                                                                          日疋
  宋宗宇                                            0
                                                                              〃

                8        1       7         0                     否


       报告期 内,公 司董事会 、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关联交易、利涧分
配、聘任 审计机构 、人事变动 、修 改制度 、非公开 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 。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 ,在 召开相关会议前主动 了解和获取做 出决策 所

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会 议 中,认 真审议每个议题 ,积 极参与讨论并提 出合
理建议和 意见 ,并 以专业能力和 经验做 出独立的表决意见 。公 司对于独 立

董事 的工作给予 了充分 配合与支持。
        (二 )在 各专 业 委员会 中履行职责情况
    公 司董事会下设有 审计 、薪酬 、提名 和战略决策共 四个专业委 员会   ,




按照 《上 市公 司治 理准 则 》的相 关要求 ,并 根据公司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

长 ,我 们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 中任职 ,并 分别担任 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

会 、提名 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⒛ 21年 度 ,根 据公司董事 会各专 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及 证 券监管部 门的

有关要求 ,审 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期 间,就 公 司相关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 了持续 、有效的沟 通 ,并 对公 司编制 的财务报告提 出了审计委员会的

独立意见 ,发 挥 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提 名委 员会对公 司拟聘 的高级

管理人 员进行 审查并提 出建议 ,把 关推荐 、选聘流程 ,确 保公 司经营层 由

具有任职 资格 的合适人才构成 ;薪 酬委员会根据公 司 《高级管理人 员经 营
业 绩考核 与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结 合公 司年度 生产经营任务的完

成情况 ,对 公 司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发放标准 ,有 效地增强

了公 司高级管理人 员对实现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确 保公

司发展 目标的实现 。
     (三 )现 场考察及 公 司配合独立董事 工 作情况

    公 司董事长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等高级管理人 员与我们

保持 了定期的沟通 ,定 期 通报公 司生产经 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详
细介绍 了公 司业 务经营管理状况 ,使 我们 能及 时 了解相关业务运行和 管理

情况 ,并 获取 了足够作 出独立判断的资料 。

    同时 ,公 司在重要事项需提交董事 会审议 前 ,积 极 、主动与我们进行

事前沟通 ,提 供相关资料说 明 ,为 我们履行职责 ,发 表客观 、公正的独 立

意见提供 了有效依据 。
    三 、独 立 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 注事项的情况
     (一 )对 外担保及资金 占用情况

     公 司能够认真执行 中国证 监会 《关于规 范上市公 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
来及 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 》的精神 ,⒛ 21年 度公司无对外担

保及大股东资金 占用情况 。
     (二   )募 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⒛ 21年 度 ,公 司严格按照 《上 市公 司治 理准则》、《上 海 证 券交易所股

票 上 市规则 》等法律 、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 以及 《公 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 》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规 范募集资金的使用 、存放和 管理。我们认为 :公 司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运行 ,不 存在变相 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 ,不 存在损害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           ;




公 司 已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决 策程序合法 。
     (三 )关 联交易情况

    根据 中国证监会 《上 市公 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 《股票 上 市

规则 》 等相关制度 的要求 ,我 们对公司 2021年 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




按照规定做 出了判断并按程序 进行 了审核 ,认 为公 司 2021年 度关联交易
           “                 ”
事项均遵循 公开 、公平 、公 正 的原则进行 ,符 合 《公 司法》、《公 司章

程》和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审议程序合法 、有 效 ,关 联 董事在 审议 时均
回避 表决 ;交 易价格 公允、合 理 ,不 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合 法利益的

情形 。
     (四   )高 级管理人员提名 以及薪酬情况
    ⒛ 21年 度,董 事 会提名委员会认真审核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               ,




严格执行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选 聘程序 ,未 发现有 违反 《公 司法》、《公 司

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情形 ;董 事会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年度
业 绩指标完成情况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 了审核 ,高 级

管理人 员的薪酬考核 与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 ,严 格按照考核

结果发放 。
     (五 )聘 任或者更换 会计 师事务所情况
    2021年 度 ,公 司续聘天职 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为 公 司
2021年 度财务和 内控 审计机构 ,公 司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 的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 ,符 合 《公司法》、《公 司章程 》和 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六 )现 金分红及其他投 资者 回报情况

    ⒛ 21年 度 ,公 司审议通 过 了 ⒛⒛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我 们认为 :公

司 2020年 度利润分 配 预案的分 红标 准和分红 比例 符合公 司现 阶段的实际

情况 ,同 时兼顾股东利益 ,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 、健 康发展 。公 司董事会的

表决程序符合 《公 司法 》、《上 海 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 等法律 、法规
和规 范性文件及 《公 司章程 》的规定 。
     (七   )公 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⒛ 21年 度 ,未 发生公 司及股东违反承诺的情况。
     (八 )信 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 督和核查 ,认 为 :⒛ 21年 度       ,




公 司严格按照上海 证 券交易所 《股票 上 市规则》、《上 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真 实 、及时、

准确 、完整地履行 了信患披露义务。
     (九 )内 部控制 的执行情况

     2021年 度 ,公 司的内部控制 管理和制度建设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
管部 门的要求 ,符 合公 司实际经营 发展需要 ,在 公 司法人治理、重大 事项

决策 、关键风险防范等方面发挥 了较好 的控制 作用 。我们认为 :公 司的内

部控制 系统完整 、有 效 ,内 控制度执行 良好 ,有 效保 障 了公 司信息披露 、

财务管理 、业 务经营 、内部 审计等重点事项 的开展。报告期 内,公 司未发

现存在 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 陷和重要缺 陷 ,内 部控制制度较

为完善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和 落实 。
     (十 )董 事会及其下属专 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 司董事 会下设 审计    提名 、薪酬 、战略决策共 四个专 门委员会 ,报

告期 内对各 自分属领域 的事项分别进行 审议 ,运 作规范 。
     (十 一 )其 他事项

    1.⒛ 21年 度 ,未 对董事会议案提 出异议    ;




    2.⒛ 21年 度 ,无 提议 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




    3.⒛ 21年 度 ,无 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




    4.⒛ 21年 度 ,无 独 立聘请外部 审计机构和 咨询机构 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⒛ 21年 度 ,我 们严格按照 《公 司章程》、《上市公 司治 理准则 》、《关于

在 上 市公司建 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 》的有关

规定及 证 券监管部 门的相关要求 ,忠 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独 立、负责地

行使职权 ,及 时 了解公 司生产经 营信患 ,全 面 关 注公 司的发展状况 ,积 极

出席公 司 ⒛ 21年 度召开的董事 会及相关会议 ,参 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

大事项独 立、客 观 地 发表意见 ,充 分发挥 了独立董事应有 的作用 ,切 实维

护 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希望在董事会的领导下 ,公 司在 ⒛ 22年 继续保持规 范运作、稳健 经 营        ,




以优异的经营成果 回报公 司全体股东。




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 事   :




                              币冫/f冖
                                刘   伟



                                                  二 ○ 二二 年 四月十 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