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电力实业 股份有 限公司 独 立童 事 ⒛ 21年 度述职报告 “ ” 我们作为重庆涪陵 电力实业股份有 限公 司 (以 下简称 公 司 )第 七 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现 将全体独 立 董事在 ⒛ 21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 一 、 第七届独 立董 事基本情况 (一 )个 人 工 作履历 、专 业 背景 以及兼职情况 黎 明 男,汉 族 ,生 于 1964年 2月 ,无 境外永久居 留权 ,中 共党 员。 研 究生 ,会 计学教授 ,中 国注册会计 师 (非 执业会员 )。 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重 庆理 工 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 、硕 士生导 师 ,兼 任 上 市公 司金科股份 、 中国汽研 、福安药业 、重庆港九独 立 董事 。 曾任重庆理 工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 、书记 、院长 ,教 育部高职高专 工 商管 理类教 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上 市公 司渝 三 峡、中国嘉陵、贵州百灵、世纪 游轮 、小康股份独 立 董事 。 刘 伟 男 ,汉 族 ,生 于 1964年 5月 ,中 共党员,博 士研 究生 ,英 国 曼彻斯特科技大学博 士后。 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重 庆大学经 济与工 商管理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 师 、系 主任 、研究 中心 副主任 ,上 市公 司渝 三 峡 A、 正川股份 、重庆机 电 (H股 )、 重庆建车 (B股 )独 立 董事 。历任重庆大学机械 工程学院讲 师 、 副教授 、教授 、研究所副所长 ,上 市公 司长安汽车、建峰化 工 、再升科 技 独立董事。 宋宗宇 男 ,汉 族 ,生 于 1968年 7月 ,中 共党员 ,法 学博 士 ,管 理 学博 士后 ,律 师 ,法 学教授 。 现任本公 司独 立 董事 ,重 庆大学法学院 民商法学科负责人 、博士生导 师 、博士后 合作导师 ,重 庆大学建筑与房 地产法研 究 中心主任 ,重 庆大学 社会科学学部委员 。兼任 中国民法学研 究会理事、中国建筑学会工 程法律 专业委员会副 主任 委员、重庆市法学会副秘 书长 、重庆市法学会房地产法 建筑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重庆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 、重庆 仲裁委员会仲裁 员及专家 咨询委员会 委 员 ,天 津 、海 南、石家庄等地仲裁 委员会仲裁员。 (二 )是 否存在影响独 立 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 ,我 们未在公司和公 司主 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其 他职务 ,没 有 与公 司 、公 司主 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 以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 的单位或个人有可能妨碍我们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 、独 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参 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⒛ 21年 度 ,按 照规定和要求 ,我 们 以审慎负责 、积极认真的态度 出 席 了公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 ,出 席情况如下 : 参加董事 会情况 参加股 东大 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是 否连续 两 出席 股 是 否 出席 委托 出 缺席 事姓名 加董事会 出席 方 式参 次未 亲 自参 东大 会 年度 股 东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 数 加 会议 的次 数 大会 黎 明 8 1 7 0 0 否 2 是 刘 伟 8 1 7 0 0 否 2 是 9 日疋 宋宗宇 0 〃 8 1 7 0 否 报告期 内,公 司董事会 、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关联交易、利涧分 配、聘任 审计机构 、人事变动 、修 改制度 、非公开 发行股票等重大事项 。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 ,在 召开相关会议前主动 了解和获取做 出决策 所 需要的情况和资料 ;会 议 中,认 真审议每个议题 ,积 极参与讨论并提 出合 理建议和 意见 ,并 以专业能力和 经验做 出独立的表决意见 。公 司对于独 立 董事 的工作给予 了充分 配合与支持。 (二 )在 各专 业 委员会 中履行职责情况 公 司董事会下设有 审计 、薪酬 、提名 和战略决策共 四个专业委 员会 , 按照 《上 市公 司治 理准 则 》的相 关要求 ,并 根据公司各独立董事的专业特 长 ,我 们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 中任职 ,并 分别担任 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 会 、提名 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⒛ 21年 度 ,根 据公司董事 会各专 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及 证 券监管部 门的 有关要求 ,审 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期 间,就 公 司相关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 了持续 、有效的沟 通 ,并 对公 司编制 的财务报告提 出了审计委员会的 独立意见 ,发 挥 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提 名委 员会对公 司拟聘 的高级 管理人 员进行 审查并提 出建议 ,把 关推荐 、选聘流程 ,确 保公 司经营层 由 具有任职 资格 的合适人才构成 ;薪 酬委员会根据公 司 《高级管理人 员经 营 业 绩考核 与薪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结 合公 司年度 生产经营任务的完 成情况 ,对 公 司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发放标准 ,有 效地增强 了公 司高级管理人 员对实现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确 保公 司发展 目标的实现 。 (三 )现 场考察及 公 司配合独立董事 工 作情况 公 司董事长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等高级管理人 员与我们 保持 了定期的沟通 ,定 期 通报公 司生产经 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详 细介绍 了公 司业 务经营管理状况 ,使 我们 能及 时 了解相关业务运行和 管理 情况 ,并 获取 了足够作 出独立判断的资料 。 同时 ,公 司在重要事项需提交董事 会审议 前 ,积 极 、主动与我们进行 事前沟通 ,提 供相关资料说 明 ,为 我们履行职责 ,发 表客观 、公正的独 立 意见提供 了有效依据 。 三 、独 立 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 注事项的情况 (一 )对 外担保及资金 占用情况 公 司能够认真执行 中国证 监会 《关于规 范上市公 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 来及 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 》的精神 ,⒛ 21年 度公司无对外担 保及大股东资金 占用情况 。 (二 )募 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⒛ 21年 度 ,公 司严格按照 《上 市公 司治 理准则》、《上 海 证 券交易所股 票 上 市规则 》等法律 、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 以及 《公 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 》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规 范募集资金的使用 、存放和 管理。我们认为 :公 司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运行 ,不 存在变相 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 ,不 存在损害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 ; 公 司 已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决 策程序合法 。 (三 )关 联交易情况 根据 中国证监会 《上 市公 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 《股票 上 市 规则 》 等相关制度 的要求 ,我 们对公司 2021年 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 按照规定做 出了判断并按程序 进行 了审核 ,认 为公 司 2021年 度关联交易 “ ” 事项均遵循 公开 、公平 、公 正 的原则进行 ,符 合 《公 司法》、《公 司章 程》和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审议程序合法 、有 效 ,关 联 董事在 审议 时均 回避 表决 ;交 易价格 公允、合 理 ,不 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合 法利益的 情形 。 (四 )高 级管理人员提名 以及薪酬情况 ⒛ 21年 度,董 事 会提名委员会认真审核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 , 严格执行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选 聘程序 ,未 发现有 违反 《公 司法》、《公 司 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情形 ;董 事会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年度 业 绩指标完成情况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结果进行 了审核 ,高 级 管理人 员的薪酬考核 与发放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 ,严 格按照考核 结果发放 。 (五 )聘 任或者更换 会计 师事务所情况 2021年 度 ,公 司续聘天职 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 (特 殊普通合伙)为 公 司 2021年 度财务和 内控 审计机构 ,公 司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 的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 ,符 合 《公司法》、《公 司章程 》和 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六 )现 金分红及其他投 资者 回报情况 ⒛ 21年 度 ,公 司审议通 过 了 ⒛⒛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我 们认为 :公 司 2020年 度利润分 配 预案的分 红标 准和分红 比例 符合公 司现 阶段的实际 情况 ,同 时兼顾股东利益 ,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 、健 康发展 。公 司董事会的 表决程序符合 《公 司法 》、《上 海 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 等法律 、法规 和规 范性文件及 《公 司章程 》的规定 。 (七 )公 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⒛ 21年 度 ,未 发生公 司及股东违反承诺的情况。 (八 )信 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 督和核查 ,认 为 :⒛ 21年 度 , 公 司严格按照上海 证 券交易所 《股票 上 市规则》、《上 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真 实 、及时、 准确 、完整地履行 了信患披露义务。 (九 )内 部控制 的执行情况 2021年 度 ,公 司的内部控制 管理和制度建设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 管部 门的要求 ,符 合公 司实际经营 发展需要 ,在 公 司法人治理、重大 事项 决策 、关键风险防范等方面发挥 了较好 的控制 作用 。我们认为 :公 司的内 部控制 系统完整 、有 效 ,内 控制度执行 良好 ,有 效保 障 了公 司信息披露 、 财务管理 、业 务经营 、内部 审计等重点事项 的开展。报告期 内,公 司未发 现存在 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 陷和重要缺 陷 ,内 部控制制度较 为完善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和 落实 。 (十 )董 事会及其下属专 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 司董事 会下设 审计 提名 、薪酬 、战略决策共 四个专 门委员会 ,报 告期 内对各 自分属领域 的事项分别进行 审议 ,运 作规范 。 (十 一 )其 他事项 1.⒛ 21年 度 ,未 对董事会议案提 出异议 ; 2.⒛ 21年 度 ,无 提议 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 3.⒛ 21年 度 ,无 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 4.⒛ 21年 度 ,无 独 立聘请外部 审计机构和 咨询机构 的情况发生。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⒛ 21年 度 ,我 们严格按照 《公 司章程》、《上市公 司治 理准则 》、《关于 在 上 市公司建 立独 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 》的有关 规定及 证 券监管部 门的相关要求 ,忠 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独 立、负责地 行使职权 ,及 时 了解公 司生产经 营信患 ,全 面 关 注公 司的发展状况 ,积 极 出席公 司 ⒛ 21年 度召开的董事 会及相关会议 ,参 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 大事项独 立、客 观 地 发表意见 ,充 分发挥 了独立董事应有 的作用 ,切 实维 护 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希望在董事会的领导下 ,公 司在 ⒛ 22年 继续保持规 范运作、稳健 经 营 , 以优异的经营成果 回报公 司全体股东。 第七届董事会独 立董 事 : 币冫/f冖 刘 伟 二 ○ 二二 年 四月十 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