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博通: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2-08-15
股票代码:600455 股票简称:ST 博通 公告编号:2012-30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集、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 8 月 15 日上午 9:30
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新城区建工路 19-1 号世纪金源大饭店五楼第八会
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韩东升董事长
见证律师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名,合计代表股份 16,709,3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7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候选人及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
所西安分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709,31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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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田继红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709,31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做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本次股
东大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参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交大博通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关于交大博通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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