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股份: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03-28
股票代码:600455 股票简称: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9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 年 4 月 23 日
● 股权登记日:2014 年 4 月 18 日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西安交大博通资
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博通股份”或“公司”)定于 2014 年 4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
会。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会议日期和
时间为 2014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30,会期半天。
4、会议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方式,书面
表决。
5、会议地点: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区火炬路 3 号楼 10 层 C 座博通股份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共有 9 项议案,需要逐一进行审议和表决,9 项议案分别
为:
(1)《博通股份董事会 2013 年度工作报告》;
(2)《博通股份监事会 2013 年度工作报告》;
-1-
(3)《博通股份 2013 年年度报告》和《博通股份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4)《博通股份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5)《博通股份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博通股份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博通股份关于续聘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博通股份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博通股份关于修订现金分红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议案》。
2、股东大会 9 项议案的审议和披露情况
上述第(1)、(3)、(4)、(5)、(6)、(7)、(9)项议案,公司已于 201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 2014 年 3 月 28 日
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上述第(2)项议案,公司已于 201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 2014 年 3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上述第(8)项议案,公司已于 201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于 2014 年 2 月 27 日、3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3、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第(1)、(2)、(3)、(4)、
(5)、(6)、(7)项议案,为需要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所审议的议案,应当由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表决通过;上述第
(8)、(9)项议案,为需要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所审议的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4 年 4 月 18 日。
截止 2014 年 4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即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行使表决权,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该委托代理人在股东的授权范
围内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当持股票账户卡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出席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须持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
托书和出席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
明)登记;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自然人股东须持股票账户卡、有效身份证件(委
托出席者还需持有股东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股东可以用
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4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3、登记地点: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区火炬路 3 号楼 10 层 C 座博通股
份公司证券投资部。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要求
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该委托代理人在股东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被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
件、以及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和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出席股东大会。
五、其它事项
会议联系人:蔡启龙、杜黎
联系电话:029-82693206
联系传真:029-82693205
电子邮箱:caiql@butone.com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区火炬路 3 号楼 10 层 C 座公司证券投
资部
邮政编码:710043
会议为期半天,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特此公告。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3 月 27 日
-3-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西安交大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博通股份董事会 2013 年度工作报告》
2 《博通股份监事会 2013 年度工作报告》
3 《博通股份 2013 年年度报告》和《博通股份 2013
年年度报告摘要》
4 《博通股份独立董事 2013 年度述职报告》
5 《博通股份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博通股份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 《博通股份关于续聘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博通股份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和相应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9 《博通股份关于修订现金分红政策和公司章程
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
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
的意愿进行表决。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