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股份:关于股东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补充说明公告2014-12-19
股票代码:600455 股票简称: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7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补充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于 2014
年 12 月 17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 网 址 为 :
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博通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12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博通股份关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 5%的提示性公告》和《博通股份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地了解本公司股东西安经发
经贸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经发经贸”)减持本公司股份及相关情况,本公
司特做出补充说明如下:
1、本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及经发经贸持股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规定,2006 年 7 月 10 日本公司召开 200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 2006 年度
实施完成。
实施前,经发经贸持有本公司股份 4,457,563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7.14%,
其为非流通股股东,其所持有的 4,457,563 股均为非流通股股份;按照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经发经贸向流通股股东支付送股 315,108 股;实施后,经发经贸持有
本公司股份 4,142,45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63%,其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东,其所持有的 4,142,455 股股份性质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经发经贸所持本公司股份性质变更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规定,经审核通过,经发经贸所持有的本
公司 3,120,000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从 2008 年 1 月 28 日开始解除限售并开始
流通,股份性质变更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经审核通过,经发经贸所持有的本公
司 1,022,455 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从 2009 年 5 月 4 日开始解除限售并开始流
通,股份性质变更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该事项本公司已分别于 2008 年 1 月 22
日、2009 年 4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
自 2009 年 5 月 4 日起,经发经贸已成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其所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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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本公司 4,142,45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63%)股份性质均已变更为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
3、经发经贸减持本公司股份情况
2009 年 7 月 14 日至 7 月 29 日,经发经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 173,37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28%, 成交价格
区间为 13.77 元至 14.70 元。本次减持后,经发经贸持有本公司股票 3,969,08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35%。
2014 年 12 月 11 日至 12 月 15 日,经发经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 637,500 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02%,成交价
格区间为 21.02 元至 22.45 元。本次减持后,经发经贸持有本公司股票 3,331,58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33%。
2014 年 12 月 16 日,经发经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共计
减持本公司股票 212,5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34%,成交价格区间为 21.66
元至 22.10 元。本次减持后,经发经贸持有本公司股票 3,119,085 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的 4.99%。
经发经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本公司股票,以获取资金。
经发经贸有意向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4、鉴于经发经贸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其所持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由 5.33%减少至 4.99%,持股比例已低于本公司总股本的 5%,为了充分向广大
投资者做出该重要提示,本公司和经发经贸自愿于 2014 年 12 月 18 日披露了《博
通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09 年 7 月 14 日至 2014 年 12 月 16 日,经发经贸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本公司股票 1,023,37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64%。
自 2009 年 7 月 14 日经发经贸第一次减持本公司股份起开始计算,在未来当
经发经贸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达到本公司总股本的 5%时,本公司和经发经
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博通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是公
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有关公司信息应当以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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