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5-05-15
股票代码:600455 股票简称: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2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博通股份股票交易 2015 年 5 月 12 日、5 月 13 日、5 月 14 日连续三个交
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经发集团”),除已披露信息之外,本公司和经发集团均不存
在关于博通股份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和重大事项,并且均承诺
自 2015 年 5 月 14 日起的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关于博通股份的包括但
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
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本公司实际控制人西安经济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简称“经开区管委会”)目前也不存在关于博通股份的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博通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
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
等重大事项,且自 2015 年 5 月 14 日起的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关于博
通股份的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
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通股份”、“公司”、“本公司”)
股票交易 2015 年 5 月 12 日、5 月 13 日、5 月 1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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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本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5 日开始公司股票停牌,9 月 2 日披露了公司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继续停牌的公告,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博通股份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
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之后各方认为置入资产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
为股权结构的特殊性等原因,目前尚不完全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
办法》的规定,因此本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于
2014 年 12 月 2 日复牌,本公司承诺自 2014 年 12 月 2 日起的 6 个月内不再商议、
讨论、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关于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内容,公
司已分别于 2014 年 11 月 27 日、12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网址为:http://www.sse.com.cn)披露。
2、博通股份股票交易 2014 年 12 月 5 日、12 月 8 日、12 月 9 日连续三个交
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
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本公司承诺自 2014 年 12 月 2 日起的六个月
内不会策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承诺自 2014 年 12 月 9 日起的未来三个月内不
会策划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
重大事项。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经发集团 2014 年 12 月 9 日书面承诺自 2014 年 12
月 2 日起的六个月内不会策划关于博通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经发集团承
诺自 2014 年 12 月 9 日起的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关于博通股份的发行股份、上
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该等承诺
公司已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
http://www.sse.com.cn)披露。
3、经公司董事会自查,目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均生产经营正常,
除了本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目前不存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和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
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且本公司承诺自 2015 年 5 月 14 日起的未来三个月内不
会策划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
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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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公司 2015 年 5 月 14 日向第一大股东经发集团书面征询,公司已收到
《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的回复函》,经发集团书面确认:经自查,除博通股份已披露的事项和信息之
外,目前经发集团不存在关于博通股份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
限于关于博通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
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经发集团承诺自 2015 年 5 月 14 日起
的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关于博通股份的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
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经
发集团 2015 年 5 月 14 日也口头征询了经开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口头回复:
经开区管委会目前不存在关于博通股份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
限于关于博通股份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
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经开区管委会自 2015 年 5 月 14 日起
的未来三个月内不会策划关于博通股份的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
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经过本公司自查核实,以及向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经发集团书面征询并收到其
书面回函,以及经发集团向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经开区管委会口头征询并得到其口
头回复,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本公司已披露信息之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
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
四、《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有关公司信息应当
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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