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股份:关于股东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核查情况的补充公告2015-12-16
股票代码:600455 股票简称: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6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核查情况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披露了《博通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及核查情况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5-035),现本公司根据向黄永飞、顾萍、黄凯凯(上述三个
自然人简称“黄永飞等三人”)的核实情况,对《博通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
易所问询函及核查情况的公告》做补充公告如下:
1、除了《博通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及核查情况的公告》所
披露内容之外,本公司经核查,黄永飞等三人与顾春泉之间存在亲属关系,具体
情况是顾春泉与顾萍之间是表兄妹关系,顾春泉是顾萍的表兄。
2、黄永飞等三人认为:黄永飞等三人与顾春泉、黄培、秦晶晶、秦伟等四
人(上述四个自然人简称“顾春泉等四人”)非直系亲属,且不存在控制关系,
黄永飞等三人与顾春泉等四人从未就增持博通股份股票进行交流,不存在任何利
益安排,也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和行为;顾春泉等四人也出具声明,确认和黄永
飞等三人之间不是一致行动人。综合结论,黄永飞等三人认为黄永飞等三人与顾
春泉等四人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关于“一致行动”的认
定,不构成一致行为关系。
3、本公司尚未收到顾春泉与黄培、秦晶晶、秦伟等三人之间是否存在一致
行动关系的证明。
4、基于本公司现有证据及核查的情况下,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八十三条关于“一致行动人”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目前没有发现黄永飞、顾萍、
黄凯凯等三人与顾春泉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特此公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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