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股份:关于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关系及持股情况核查结果的公告2015-12-17
股票代码:600455 股票简称: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7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关系及持股情况核查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已于
2015 年 12 月 16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上披露了《博通股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
函及核查情况的公告》和《博通股份关于股东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核查情况的
补充公告》。
2015 年 12 月 16 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5﹞
2007 号),监管工作函的主要内容为:让本公司对以下信息作出补充和更正披露:
(1)补充披露截至目前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及黄培、秦伟、秦晶晶、
顾春泉等四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2)补充披露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
三人、及黄培、秦伟、秦晶晶、顾春泉等四人,自增持日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3)请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等六人按照《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关于一致行动人的规定,补充更正披露关于博通股份的
权益变动报告书。
现本公司根据最新收到的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顾
春泉等人的证明文件、以及核实情况,进一步披露相关股东一致行动关系及持股
情况的核查结果,以及补充披露关于监管工作函所提及的三个信息事项如下:
一、关于相关股东之间一致行动关系的核查情况。
1、黄永飞、顾萍、黄凯凯是一家三口,黄永飞与顾萍是夫妻,黄凯凯是黄
永飞与顾萍的儿子;黄永飞与黄培之间是亲姐弟关系(黄培是黄永飞的亲姐姐);
黄培、秦伟、秦晶晶是一家三口,秦伟与黄培是夫妻,秦晶晶是秦伟与黄培的儿
子。
2015 年 12 月 16 日本公司收到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
晶等六人提供的《关于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一致行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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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的更正说明》,主要内容为;(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
规定,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等六人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
系,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等六人为一致行动人。(2)由
于黄永飞、黄凯凯、顾萍、黄培、秦伟、秦晶晶等六人对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对于“一致行动人”的定义认知有误,错误认为黄永飞、顾萍、
黄凯凯等三人与黄培、秦伟、秦晶晶等三人非直系亲属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且
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事先以及在增持本公司股票期间未与黄培、秦伟、
秦晶晶等三人进行过任何形式的交流与沟通,故在 2015 年 9 月 9 日,黄永飞、
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等六人仅就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作
为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事项进行了权益变动披露,并且在 2015 年 12 月
14 日向本公司出具了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错误说明。
本公司经核查,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关于“一致行动
人”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认为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等六
人为一致行动人。
2、顾春泉与顾萍之间是表兄妹关系,顾春泉是顾萍的表兄。
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等六人和顾春泉均书面认为:
顾春泉与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等六人之间均不存在一致
行动关系。
经核查,基于本公司现有证据情况下,对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
十三条关于“一致行动人”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目前没有发现黄永飞、顾萍、黄
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等六人与顾春泉之间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二、截至目前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及黄培、秦伟、秦晶晶、顾春
泉等四人,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1、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至 2015 年 9 月 2 日,
通过自己分别开立的 6 个股票账户及黄永飞实际控制的“北京千石创富-海通证
券-黄永飞”股票账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购买本公司股票,合
并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数量 3,568,93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71%。该事项本
公司已于 2015 年 9 月 9 日公告。
根据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书面证明:截至目前,黄永飞、顾萍、黄
凯凯等三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数量都没有变动,与 2015 年 9 月 2 日收盘时相同,
依然合并持有本公司股票 3,568,93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71%。
2、根据黄培、秦伟、秦晶晶等三人书面证明:截至目前,黄培持有本公司
股票 233,649 股,占总股本的 0.37%,秦伟持有本公司股票 467,239 股,占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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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的 0.75%,秦晶晶持有本公司股票 24,500 股,占总股本的 0.04%,三人合计持
有本公司股票 725,38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16%。
3、截至目前,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等六人作为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 4,294,325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87%。
4、根据顾春泉书面证明:截至目前,顾春泉持有本公司股票 1,472,200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36%。
三、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及黄培、秦伟、秦晶晶、顾春泉等四人,
自增持日起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1、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自增持日起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1)2015 年 7 月 9 日至 9 月 2 日,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累计买入
本公司股票 3,568,93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71%,在此期间无卖出本公司股
票的情况。
(2)根据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书面证明:自 2015 年 9 月 2 日收盘
后至目前,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均没有买入和卖出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2、黄培、秦伟、秦晶晶等三人,自增持日起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黄培、秦伟、秦晶晶等三人书面证明,黄培自 2015 年 9 月 8 日开始增
持本公司股票,直至 2015 年 10 月 22 日,在此期间有比较频繁的买入本公司股
票情况和少量卖出本公司股票情况,累计买入 242,463 股,累计卖出 8,814 股,
目前持股余额为 233,649 股。
秦伟自 2015 年 7 月 24 日开始增持本公司股票,直至 2015 年 10 月 22 日,
在此期间有比较频繁的买入和卖出本公司股票情况,累计买入 739,600 股,累计
卖出 272,361 股,目前持股余额为 467,239 股。
秦晶晶自 2015 年 7 月 30 日开始增持本公司股票,直至 2015 年 10 月 21 日,
在此期间有比较频繁的买入和卖出本公司股票情况,累计买入 82,000 股,累计
卖出 57,500 股,目前持股余额为 24,500 股。
3、顾春泉,自增持日起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顾春泉自 2015 年 7 月 24 日开始增持本公司股票,直至 2015 年 9 月 11 日,
在此期间有买入和卖出本公司股票情况,但顾春泉未提供具体的买入和卖出情
况,目前持股余额为 1,472,200 股。
四、请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等六人补充更正披露关
于博通股份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1、本公司 2015 年 9 月 9 日披露关于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增持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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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份的《博通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和《博通股份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时,黄永飞、顾萍、黄凯凯等三人未向本公司告知其有其他一致行动
人,本公司也不知晓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等六人为一致
行动人。
2、2015 年 12 月 16 日本公司已向黄永飞、顾萍、黄凯凯、黄培、秦伟、秦
晶晶等六人告知了其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关于一致行
动人的规定,补充更正披露关于博通股份的权益变动报告书,黄永飞、顾萍、黄
凯凯、黄培、秦伟、秦晶晶等六人已承诺将尽快提供和披露补充更正后的《博通
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待收到后将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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