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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通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2-24  

						股票代码:600455             股票简称: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1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议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2015 年 12 月 22 日,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
公司”、“博通股份”)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董
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201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董事
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萍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实际有效表决票
为7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议案,获得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事项的具体内容:
     1、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0 月 23 日起开始停牌,并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
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2)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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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提升持续盈利能力,回报上市公司股东,公司一
方面不断加大技术研发力度、稳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打造核心竞争力,另一方
面在继续发展原有主业的同时,公司通过寻求适当的转型契机进入新的业务领域,
以降低现有业务经营业绩的波动风险、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3)重组框架方案介绍:
    ① 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拟为赵国安、刘昕、薛琳强、丰宁宁等四个自
然人(南京芯传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东)。该等拟交易对方是与本公司
及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的独立第三方。
    ② 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方式拟为:本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交易标的,
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③ 标的资产:
    标的公司拟调整为南京芯传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芯传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注册资本为 706 万元,是一
家专业从事航空电子信息系统、物联网系统等电子信息产品研发、销售、服务的
科技型企业,致力于提供航空电子信息系统产品及针对物联网行业提供行业应用
产品、整体解决方案。
       2、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1)公司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具体包括:组织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
拟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与拟交易对方商议重组方案,对相关重组事项进行充
分论证等。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各方对公司此前公告所提及的某影视文化公司进行了初
步尽职调查并进行了重组合作事宜的谈判,但最终各方未达成一致,公司不再考
虑。公司从业务协同方面考虑,新选择了南京芯传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拟标
的公司进行商谈重组合作事宜,目前仍处于尽职调查和商议方案阶段,尚未与交
易对方签订重组框架性协议。
    公司已初步选定了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中介机
构已开始对拟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目前公司尚未与中介机构签订重组服务协
议。
    (2)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开始停牌;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进入重


                                    -2-
大资产重组程序,并于当日披露了《博通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披露了《博通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经
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1 月 30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
超过 1 个月(即预计复牌时间不晚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
    在公司股票连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公告一次相关事项的进展情
况。公司已分别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11 月 13 日、11 月 20 日、11 月 27 日、
12 月 4 日、12 月 11 日、12 月 18 日披露了《博通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
进展公告》。
     3、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由于此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方案较复杂,各方需就本次重组有关事项进行
进一步沟通和协商,以及对拟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故预计无法按
原定时间复牌。
    4、需要在披露重组预案前取得的审批和核准情况:
    披露重组预案前需要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以及交易对方内部决议程序
审议通过,除此之外,在披露重组预案前暂不需要取得其他部门的审批和核准。
    5、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并披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预
计复牌时间: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目前尚处于对相关目标资产的尽职调查、以及重组
方案的商议中,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
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 201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同意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议案,本公司将按照规定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2 月 30 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
不超过 1 个月(即预计复牌时间不晚于 2016 年 2 月 1 日,因 2016 年 1 月 30 日
为星期六,故顺延 2 天至 2016 年 2 月 1 日星期一)。
    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
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
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
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
告并复牌。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重大资
产重组继续停牌议案时,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三、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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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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