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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通股份:关于西安交通大学将所持有的城市学院出资举办权移交西安市人民政府及城市学院转设工作的提示性公告2020-12-30  

                        股票代码:600455           股票简称: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3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交通大学将所持有的城市学院出资举办权
       移交西安市人民政府及城市学院转设工作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安交通大学持有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简称“城市学院”)30%出资。
     西安市人民政府与西安交通大学近期签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转设
        协议书》,西安交通大学将所持有的城市学院出资举办权移交西安市人
        民政府,西安交通大学同意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
        置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意见;双方共同负责转设推进及统筹协调工
        作,加快推进城市学院基础条件建设;转设过渡期内双方共同履行好办
        学管理职责,确保学院平稳顺利过渡;转设后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保
        障学院持续健康发展。


    一、转设协议书的主要情况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本公司”、“博通股份”)2020
年 12 月 29 日接到通知,西安市人民政府与西安交通大学近期签订《西安交通大
学城市学院转设协议书》(简称“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为: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部署要求,支持城市学院顺利
转设,将城市学院发展成为国家一流的应用型本科高校,更好服务于西安全国重
要科研和文教中心以及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双方签署协议共同遵守。
    西安交通大学同意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将所持有的城市学院出资举办权移交
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市人民政府同意接收城市学院出资举办权;西安交通大学
同意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意见。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城
市学院转设工作方案,在完善办学条件、满足转设标准后,向教育部上报学院转
设申请报告。
    城市学院转设后,西安交通大学在学科建设、办学层次、办学水平、师资队
伍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持续给予支持和指导,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西安市人民政

                                   -1-
府在办学机制、土地规划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西安市人民政府支持经开区管委
会加快改善学院办学条件,优化办学管理体制,提升学院治理能力,保障学院持
续健康发展。
    协议签订后,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交通大学联合成立城市学院移交转设工
作专班,具体负责转设推进及统筹协调工作,加快推进城市学院基础条件建设。
转设过渡期内,西安交通大学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共同履行好办学管理职责,保证
城市学院正常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师生权益,确保学
院平稳顺利过渡。


    二、城市学院主要情况
    城市学院是本公司与西安交通大学共同举办的、经国家教育部 2004 年 5 月
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办学性质为民办教育,是本公司的重要
组成部分,本公司持有城市学院 70%出资,西安交通大学持有城市学院 30%出资。
    城市学院从 2004 年秋季起开始招生,主要是对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
统一考试的入校学生进行本科层次的高等学历教育,2015 年秋季增加了普通高
等院校专升本招生。


    三、教育部对于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要求
    2020 年 5 月 15 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
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发厅〔2020〕2 号),指出随着新修订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生效,民办教育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
为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规范发展,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制定独立学院转设工作实施方案。
    基本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有利于鼓励
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有利于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的目标,
按照“能转尽转、能转快转,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分类指导、因校施策”的工
作思路,既遵循高校设置标准程序,又体现政策支持导向,坚持好中快进推动独
立学院转设。
    总体安排:把独立学院转设作为高校设置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创造条件推
动完成转设。到 2020 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
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
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
    转设途径: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独立学院,坚持实事求是,
探索适合的转设路径。包括转为民办、转为公办、终止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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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提示投资者注意的其他内容
    1、本次出资举办权移交,仅是涉及西安交通大学所持有的城市学院 30%出
资,本公司持有的城市学院 70%出资没有变化。
    2、对于城市学院出资举办权移交及转设工作的后期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
时披露公告。
    3、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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