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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城市学院从经开城投借款6000万元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21-06-01  

                        博通股份独立董事会关于城市学院从经开城投借款 6000 万元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城市学院从经开城投借款 6000 万元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博通股份”)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了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简称“城市学院”)拟从西

安经开城市投资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经开城投”)借款 6000 万元的关

联交易,该关联交易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文件、

以及博通股份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文件,我们作为博通股份独立董事,

对本次城市学院从经开城投借款 6000 万元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为了达到独立学院转设的标准要求,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城市学院购买二期土地并需支付办理相关权属证

件等所需要的费用,目前资金缺口为 6000 万元,城市学院需要借入资金;

     2、因短时间内暂无法获得银行借款,城市学院从关联方借入资金可以弥补

临时资金缺口,有利于城市学院长期发展,体现了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

和城市学院发展的支持;

     3、本次借款期限为 6 个月,固定年利率为 5.225%,无抵押担保。本次借款

利率按照市场化的银行同期借款利率确定,固定年利率 5.225%也就是经开城投

从银行借得该笔资金的借款利率,关联交易价格(即借款利率)公允;

     4、因本事项为城市学院与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

资母公司经开城投之间的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公司 3 名关联董

事予以回避表决,同意本议案的其他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半数,审

议程序和结果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

大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博通股份独立董事会关于城市学院从经开城投借款 6000 万元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博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城市学院从经开城投借款 6000 万

元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成:




                                    张永进:




                                    郭随英:



                                                       2021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