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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通股份:博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2022-04-29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
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
净利润 35,521,303.81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为-1,718,659.8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2,836,052.34 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 相 关 规 定 , 鉴 于 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52,836,052.34 元,建议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
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董
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我们认为公司进行上述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2020 年度公司未分红的留存资金已全部用于公司的经营业务发展,符
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成:




                                  张永进:




                                  郭随英: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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