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股份:博通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1-11
博通股份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博通股份”、“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通股份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将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披露博通股份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如下。
会议资料目录
序号 文件内容 页码
第一部分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 2
第二部分 会议须知 3
第三部分 表决注意事项 5
第四部分 会议议案文件 5
1 审议《关于聘任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
2 审议《关于修订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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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通股份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第一部分: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其中: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3 年 1 月 16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日期:2023 年 1 月 16 日。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
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火炬路 3 号楼 10 层 C 座博通股份公司会议室
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 月 9 日
会议登记时间:2023 年 1 月 10 日和 1 月 11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6:00。
主持人:王萍董事长
见证律师所: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会议安排: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人数及代表股份数。
四、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五、主持人宣读会议议案名称,本次会议有 2 项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1 审议《关于聘任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审议《关于修订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向股东汇报议案,股东发言、审议。
七、股东现场书面投票。
八、统计现场表决票,计票人宣读现场表决情况。
九、现场会议暂时休会,等待网络投票和合并结果。
十、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合并结果。
十一、复会,计票人宣读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合并结果。
十二、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三、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四、律师宣读法律见证意见。
十五、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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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
顺利进行,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认真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时间半天,会议费用
自理
三、会议投票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
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
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3、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
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
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4、同一次股东大会上的所有议案应采用相同的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五、对于现场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行使表决权,也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该委托代理人在股
东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现场会议时间半天,会议费用自理。
六、对于现场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到达会议现场后,应当在会议签到表上签
到,在签到时应出示以下证件和文件:
1、自然人股东应当出示股票账户卡原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相关复印件,并
将复印件留存公司备查。
2、法人股东应当出示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有效
身份证件原件、及相关复印件,并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他复印件留存公司备查。
3、被委托代理人应当出示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以及股东的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和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及相关复印件出席股东
大会,并将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他复印件留存公司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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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于现场方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
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的权益。
八、对于现场方式,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在大会审议议案时举手示
意,得到主持人许可后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
进行,简明扼要,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和发言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制止或拒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
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大会不
再安排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
九、对于现场方式,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如有明确表决
结果委托的按照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否则视为放弃表决权。在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
进场的股东之投票为无效。在表决程序结束后提交的表决票为无效。
十、会议投票表决方式和结果
1、现场会议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2、计票人和监票人对现场表决票进行清点,宣布现场表决情况。
3、网络投票结束后,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合并结果。
4、计票人和监票人对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汇总情况进行清点,宣布合并后最终的
表决结果。
十一、在正式公布表决结果前,公司股东、计票人、监票人等相关各方对表决情
况均负有保密义务。
十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及工作人员以外,
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
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三、特别提醒:当前,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鼓励股东或股东委托
代理人以网络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国家
和西安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
委托代理人进行登记和管理。请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主动配合公司做好
现场身份核对、个人信息登记、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要求后进入会场,进
入会场需全程佩戴口罩,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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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表决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 2 项议案,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第 1 项
议案为需要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所审议的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的为审议通过;第 2 项议案为需
要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所审议的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的为审议通过。
第四部分:会议议案
议案 1、审议《关于聘任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聘任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各位股东:
公司原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信
永中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多年来一直为公司提供专业、严谨的
审计服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考虑到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
经双方事前友好沟通和协商,信永中和不再担任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后提议,公司拟变更年度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拟聘任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简称“希格玛”)为公司 2022 年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合计 4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 万元,该审计费用与 2021 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请各位股东审议。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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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完善《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党建部分的内容,根据《中
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博通股份”、
“公司”、“本公司”)具体情况,拟对《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
订,完善党建部分的内容。
一、本次《公司章程》具体的修订情况如下:
1、修订《公司章程》第十二条:
此条原内容为:
公司根据《党章》和《公司法》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支部),开展
党的活动。党支部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企业的
贯彻执行。公司应当为党支部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拟将此条修订为:
公司根据《党章》和《公司法》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支部),开展
党的建设工作。党支部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
司的贯彻执行。公司应当为党支部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2、修订《公司章程》第五章的名称
第五章名称原为:党支部和党建工作
拟将第五章名称修订为:党组织
3、修订《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条:
此条原内容为:
公司依照《党章》设立党支部,设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及其他委员,公司党支部
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规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由公司党员董事
长兼任。
拟将此条修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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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照《党章》设立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公司党员董事长担任。根据
工作需要可以设立一名党支部副书记,党支部副书记原则上由公司党员总经理或其他
党员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公司党支部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规定选
举产生。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支部领导班子
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
合条件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支部委员会。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的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落实党组织决定。
4、修订《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
此条原内容为:
党支部在公司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党支部的职权包括:
(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经营层依法行使职权;
(四)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决定、决议及工作部署;
(五)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
建设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团开展工作;
(六)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决定公司重大人事任免,讨论审议其它“三
重一大”事项;
(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八)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支部决定的事项。
拟将此条修订为:
公司党支部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
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动公司
深化改革,为做强做优做大公司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公司党支部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保障监督党和国家
各项政策方针在公司的贯彻执行。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
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本公司各项任务;
(二)按照规定参与本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本公司负责人开展工作;
(三)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组织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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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密切联系职工群众,推动解决职工群众合理诉求,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领导本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规章独立负责地
开展工作;
(五)监督党员、干部和公司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经人
事制度,维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六)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
要情况。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
(七)支持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八)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
(九)其他应由公司党支部研究决定的事项。
5、修订《公司章程》第九十八条:
此条原内容为:
公司党支部对董事会、经营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
拟将此条修订为:
公司党支部对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公司党支部应制
定专门的议事规则、讨论研究事项清单等配套工作制度,确保决策科学,运作高效。
6、修订《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
此条原内容为:
公司要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
构同步设置、党支部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
拟将此条修订为:
公司要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
构同步设置、党支部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公司办公
室作为党支部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党支部日常工作落实。
7、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条:
此条原内容为:
公司应当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企业年度预算,从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确保党的
建设有足额的经费保障。要按照实际工作需要配备党务干部,确保党的建设有足够的
工作力量。
拟将此条修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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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企业年度预算,从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确保党的建
设有足额的经费保障。要按照实际工作需要配备党务干部,确保党的建设有足够的工
作力量。
8、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一条:
此条原内容为:
党支部应当按照《党章》有关规定抓好自身建设并开展各项工作,领导公司思想
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拟将此条修订为:
公司党支部要按照《党章》有关规定,抓好自身建设,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
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引领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9、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二条:
此条原内容为:
党支部应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指导纪检委员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
监督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形成反腐倡廉强大合力,
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拟将此条修订为:
公司党支部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纪检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
监督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环
境,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二、相关说明
1、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
备案、审批手续等具体工作,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指定办理人可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公司章程》最终修订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备案结果为准。
请各位股东审议。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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