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在第六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会前已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涉及该事项的有关资料, 我们认为: 一、本次交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对其下属相关公司进行托 管,符合控股股东所作出的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对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我 们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与控股股东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