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港股份:空港股份监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2021-04-17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
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2019 年,公司开始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因对新
金融工具准则理解不准确,将公司持有的北京元和云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空港天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潍坊高精尖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元和云鼎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列报于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期将其变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变动计
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将对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0
年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2020 年
第三季度报告》进行部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将导致公司 2019 年年度归母净利
润增加 6,623,347.18 元,约占更正前公司 2019 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
27.72%,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公司 2020 年
一季度、2020 年半年度、2020 年三季度总资产不变,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不变,
归母净利润不变。
三、公司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