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化工: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8-23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13—018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 次 会 议 无 否 决 和 修 改 提 案 情 况 ;
2、 本 次 会 议 无 新 的 提 案 提 交 表 决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 徽 六 国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下 称 “ 公 司 ”) 2013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于 2013 年 8 月 23 日 在 公 司 第 一 会 议 室 召 开 , 本 次 会 议
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32971744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比 例( %) 25.49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召 集 人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由 董 事 长 黄 化 锋 先 生 主 持 。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董事长黄化锋、董事方劲松共 2 人出席会议;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监事黄明强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
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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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投票表决形式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32,971,744 股 同 意 , 占 出 席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100.00%,
0 股反对,0 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张大林、惠志强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
大 会 ,并 出 具 了 法 律 意 见 书 ,认 为 :公 司 2013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
果 等 相 关 事 宜 符 合 《 公 司 法 》、《 股 东 大 会 规 则 》 和 《 公 司 章 程 》 的
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安 徽 六 国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2、 关 于 安 徽 六 国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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