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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六国化工: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4-03-29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
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

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控、薪酬激励、提名任命等工作

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 201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骆广生,男,1964 年 11 月出生,博士,教授,中共党员。1993

年至今在清华大学化学系先后任讲师、副教授、教授。

    肖星,女,中国国籍,1971 年出生,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

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会计系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财

务成本分会理事。

    李健:男,1968 年 1 月出生,经济法专业研究生,高级律师,

安徽省人大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成员,安徽农业大学法学客座教授,

安徽省青联常委、安徽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安徽省人事争议仲裁委

员会仲裁员、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安徽省律协建筑房地产专业委

员会副主任。现任安徽健友律师事务所主任。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3 年度,我们积极出席公司会议,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

期内公司召开了五届一次至五届六次共计六次董事会,三次股东大会

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
独立董
         本年应参加董                                          东大会
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骆广生          6            5              1          0         0
肖星            6            6              0          0         1
李健            6            6              0          0         2

    (二)会议决议情况

    审议议案时,我们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依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充分
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公司及广大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及给予了大力支持,

我们通过听取汇报、电话、电子邮件沟通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

况,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3 年,我们秉承忠实、勤勉的工作态度,对所重点关注的事

项进行了审慎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

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公允

性、对公司及股东权益的影响等方面做出判断。

    (二)对外担保情况

    201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五届董事会二次会议,我们对公司

2012 年度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无

对外担保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使

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承诺项目一致。
    (四)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2013 年,董事会聘任方劲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姜华、缪

振虎、张斌、徐东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沈浩先生为公司总工

程师,秦红女士为财务负责人,邢金俄先生为董事会秘书。我们对提

名聘任的人员的任职资格、聘任程序进行了审核,一致同意聘任上述

人员。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13 年公司发布了 2013 年半年度业绩预减公告,该公告的发布

不存在提前泄露情形,符合上市规则的要求。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为回报公司全体股东,让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分享公司经营

成果,公司 201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总

股本 521,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

(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52,160,000 元。此次红利分配后,公司未

分配利润剩余 403,090,161.91 元,结转以后年度。

    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和

实际情况,切实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实施该项现金分配方案。

    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本报告期内实施完毕。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股东承诺事项。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我们始终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保持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的

交流和沟通,促使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更加规范和完善。本报告期,
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披露公司相关信息。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3 年,我们严格按照《六国化工内部控制管理手册》的要求,
督促公司内控工作机构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完善、执行与评价工作,

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保证公司规范运作。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作制度,

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