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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六国化工:审计委员会201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4-03-29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并按照《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 2013 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审查,现将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有 2 名独立董事肖星、李健及董事李霞共 3 名成员组成,
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肖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的情况
    2013 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具体如下:报告期内,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分别就公司提交的年度财
务会计报表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说明、审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定稿进
行审议,并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
    (一)2013年1月19日,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2012
年度会计报表进行了审阅,会议主要内容为:1、汇报公司2012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
相关事宜作说明;2、会计师事务所年审会计师对审计安排、审计重点等做说明;3、审
议《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并发表审阅意见。
    (二)2013年2月27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
通,会议主要内容是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见
面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三)2013年3月29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13年第三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1、
审阅公司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并发表意见;2、审议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3、建议
继续聘用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 2013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普”)为公司上市后一直聘用的审计单位,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
的各项工作,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自聘任以来一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上述原因,经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后,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13 年度继续聘
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审计单位。
    (3)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
的重大事项。报告期内,我们与华普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
    (4)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我们认为华普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2、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
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
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无法出具标准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
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
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
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
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