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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六国化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4-10-25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14-017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相关会计政策的
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自2014 年 1 月 26 日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
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
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五项会计准则,以
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三项会计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和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并自2014
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201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规范对子公司、合营
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
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的规范范围。 本公司根据该准则要求,修订了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同
时本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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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3年12月31日
    调整事项
                                           长期股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将在“长期股权投资-宜昌明珠磷化工业
有限公司”科目核算的15%股权投资,追溯      -30, 900,000.00            30, 900,000.00
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自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
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3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未产生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
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
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
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
报表、金融工具列报、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
事项,自2014年7月1日起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
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
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
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新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
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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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第五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公司第五届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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