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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六国化工: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附件的公告2019-12-11  

						股票简称:六国化工             股票代码:600470            公告编号:2019-053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及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12 月 10 日,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治理
结构调整及改善的需要,拟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中部分条款进行
修订。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序
             《章程》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内容
号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
     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 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                            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 6 人时;        (一)董事人数不足 5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
     本总额 1/3 时;                    本总额 1/3 时;
1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党组织                              第八章 党组织
     第九十五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百四十九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
     公司成立中国共产党安徽六国化工股份       程》,公司成立中国共产党安徽六国化工
     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   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
2    和中国共产党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       党委”)等党组织机构。
     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应该为党组织的工
     委”)。                                 作开展提供必要条件,公司党组织机构
     第九十六条 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        配置、人员编制需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
     委员和公司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委       编制。公司党委要合理设置党务工作机
    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 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加强党的建设。
    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组织的工作经
    或任命产生。符合条件的公司党委成员     费纳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从管理费用
    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   中列支。
    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党委应发挥政治
    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按照有关规定和程     核心作用,积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
    序进入公司党委。                       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
    第九十七条 公司党委、纪委设立专门      策在公司贯彻执行,公司党委履行以下
    工作机构,党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     职权:
    纳入公司管理机构编制,党组织工作经     1、对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监
    费纳入公司预算。                       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九十八条 公司党委履行以下职权:      2、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组织
    (一)发挥领导作用,围绕公司生产经     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
    营开展工作,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保 3、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
    贯彻执行;
    (二)行使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
    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坚持党管干部原
    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
    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
    (三)参与讨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
    大改革发展方案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等
    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依法履职,重大事
    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
    经理层作出决定;
    (四)、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研究布置
    公司党群工作,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
    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
    (五)、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
    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六)、应当由公司党委履行的其他职
    责。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
3
        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设董事长 1 人,可设副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4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交易等事项;                           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事项;                                 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意见;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
5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含总工程师)5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 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人员。
                                            新增第九章 “职工、工会组织”
                                            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
                                            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
                                            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6                                           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
                                            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
                                            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
                                            权益。
     因本次《公司章程》的修改有新增章节、条款,以及章节顺序有所调整,故各章节、
条款序号以及引用其他条款的序号也相应调整。
     以上修改内容涉及《公司章程》附件《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应内容做同样修改,
具体如下:

序
        《董事会议事规则》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内容
号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
     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管     是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管
     理决策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理决策机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1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含独立董事 3 名)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含独立董事 2 名)
     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可设副董事长 1
     对股东大会负责。                       人,对股东大会负责。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1 日